4 法学教育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是指直至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资格的整个法学教育过程的制度设置,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体现于法学教育模式。在中国,直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教育过程为一个阶段:四年大学学习,属本科层次,以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主要是素质教育、专业教育,而非职业教育。在第四年第一学期可参加司法考试,通过者取得法律职业准入资格。随着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职业性质认识之加深,正在探索一种大学专业学习+职业实习的新法学教育模式,这可借鉴当代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它们有:
4—1 美国 两个阶段:大学非法学学习四年+大学法学学习三年
美国的法学教育位于本科之后,即在研究生层次上进行。它要求进入法学院的人必须先有一个非法律本科以上的学位,即文学士(B. A.)或理学士(B. S.)学位,然后经过严格的入学考试进入法学院。学习期限为三年。毕业后可以参加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
4—2 英国 三个阶段:大学学习三年+律师学院培训一年+实习两年
法学院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法律本科生,经过三年左右的大学学习后毕业,如果要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再念一年的法律职业培训课程,然后还要进行一到两年的专业实习,才可以取得职业资格,成为正式的法律工作者。
4—3 德国 两个阶段:大学学习四年+职业预备期两年
学生在大学学习四年左右,之后参加第一次考试,它由大学考试和国家考试组成。通过后进入两年的职业预备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实习。最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后便取得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资格。
4—4 法国 两个阶段:大学学习四年+法官学院培训两年半
学生经过四年大学学习之后,参加国家、地方团体或法律职业公会组织的考试,合格后,希望成为法官(含检察官)的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国家法官学院(ENM)入学考试,在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为期两年半的法官基础教育(含实习),律师研修期为一年半。
4—5日本 三个阶段:大学学习六年+司法研修 +实习一年半
大学学习由“法学部”和“法科大学院”承担。“法学部”的法学教育属四年本科层次,以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法科大学院”的法学教育属硕士研究生层次,以法律职业教育为目的,学生由“法学部”毕业生和非“法学部”毕业生两部分组成,其比例为7∶3,学制分别为两年和三年。大学学习之后参加司法考试,通过者要在日本司法研修所接受为期半年的作为“法曹”的法律实务教育,并在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成绩合格者才能取得执业资格。
4—6 韩国 两个阶段:大学学习四年+司法研修二年(法学专门研究生院三年)
目前,韩国高等法学教育正处在新旧交替之中。原先的模式是学生在大学学习四年,之后参加国家考试,合格后进入司法研修院研修两年。2007年7月3日韩国国会通过了《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法》,该法引进美国式法学教育模式,将法学教育确定为职业教育和本科后教育,从2009年起,实行非法律本科四年(占学生三分之一以上)或法律本科四年+法学专门研究生院三年的新模式。
总结各主要国家的法学教育有三点共性:第一,法学教育基本上是职业教育,科学知识和人文素质或融入职业教育过程之中,或在法学教育之前完成;第二,法学教育由大学专业学习和职业培训及实习二至三部分组成,在后一两个阶段重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训练;第三,法律实务界承担职业培训及指导实习任务,因此也是法学教育机构的组成部分。
宽容宽容者,不宽容不宽容者。
——阿图尔·考夫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