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有闲、趣味以及“爱美的”
两年前,我写过一篇小文,题为《马儿啊,你慢些走》,感慨最近一些年,中国的大学校园里,没人悠闲地散步,全都一路小跑,像赶地铁一样。希望教育当局给教授和学生留点读书的时间,给大学留点成长的空间,这比拼命拔苗、催肥要好。这么主张“悠闲”,马上会引来诘难:这是鼓励偷懒!你们大学教授,拿的可是人民的血汗钱!这样的帽子压下来,不太好平心静气地讨论问题。不过,我还是想为“闲暇”说几句话。
1932年,上海北新书局刊行《三闲集》,在序言中,鲁迅反击成仿吾对他“有闲”的指责,并特别说明“编成而名之曰《三闲集》,尚以射仿吾也”。此前五年,成仿吾发表《完成我们的文学革命》,称“鲁迅先生坐在华盖之下正在抄他的小说旧闻”,是一种“以趣味为中心的文艺”,“后面必有一种以趣味为中心的生活基调”;“这种以趣味为中心的生活基调,它所暗示着的是一种在小天地中自己骗自己的自足,它所矜持着的是闲暇,闲暇,第三个闲暇。”编印旧书就是有闲,有闲就是有钱,有钱就是资产阶级,就是“政治不正确”,这一系列推论,近乎深文周纳,难怪鲁迅很不满。在《三闲书屋校印书籍》《〈小说旧闻钞〉再版序言》《三闲书屋印行文艺书籍》单页广告中,鲁迅再三予以反驳。鲁迅甚至建立自费印书的三闲书屋,出版法捷耶夫的《毁灭》、绥拉菲摩维支的《铁流》、德国艺术家梅斐尔德为苏联作家革拉特珂夫小说制作的版画《士敏土之图》,还有苏联版画《引玉集》《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尼古拉·果戈理的诗篇死魂灵一百图》等。三闲书屋刊行的书籍,大都跟苏联文化艺术相关,一看就是别有幽怀。鲁迅去世后的1937年,许广平还用三闲书屋名义印行《鲁迅书简》《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和《且介亭杂文末编》等。借用明人张潮的话来说,“能闲世人之所忙者,方能忙世人之所闲”。鲁迅不是没有休闲时刻,但“休闲”并不妨碍其提倡“革命”。以“三闲”名“书屋”,对于那些以无产阶级名义“垄断革命”的人来说,绝对是个很大的讽刺。
跟“有闲”并列的,还有“趣味”,这两者都是成仿吾极力攻击的。恰好梁启超就最讲趣味,在1922年所作演讲《学问之趣味》中,梁称:“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原素名为‘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我以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便成沙漠,要他何用?”所谓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典型的,莫过于游戏、艺术或学问。为人为学,讲究“趣味”,可以是颓废,也可能极为进取。至于“趣味主义”这个词,言人人殊,褒贬各有道理,就看语境。记得上世纪50年代开展《红楼梦》研究批判时,陈友琴撰《俞平伯先生的趣味主义及其他》,称俞先生在文学研究中讲究“趣味”,这就确定了“他在学术思想上和胡适、周作人的资产阶级唯心论一脉相承”。
梁启超谈“趣味主义”,还可以勉强接受;到了周作人、林语堂、俞平伯等,可就备受责难了。文学创作如此,学术研究也不例外。百年中国,始终瞧不上“为学术而学术”,更不要说研究中的“趣味”倾向了。其实,谈学术研究中的个人“趣味”,没什么不妥;只是别标榜“主义”,一加上“主义”,就有刻意拔高、积极提倡之嫌。
反过来,今天的中国大学,过于忙碌,不敢正视“闲暇”的意义,因此,也就没有谁再想那些“遥远的、不着边际的、玄妙的问题”了。没有“余裕”,必定著作仓促,文章也不够丰腴。所谓“有闲”,并不是无所事事,浪费国家钱财;别的不敢说,人文研究确实需要“从容不迫”的心态。越来越强势的教育主管部门,越来越希望有所作为的政府官员,以及越来越缺乏自信心和自主性的人文学者,面对“学术工程化”趋势以及“立竿见影”的巨大压力,哪来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这让我想起抗战中梅贻琦、潘光旦的《大学一解》,其中特别指出,“今日大学教育之学程太多,上课太忙,为众所公认之一事”。为什么大学非要有“闲暇”不可,就因为“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物之盛,而自审其一人之生应有之地位,非有闲暇不为也”。读书人需要观察、欣赏、沉思,方能体会“读书的乐趣”。听“成功人士”介绍经验:与论文写作无关的书籍,一概“非礼勿视”。可这么一来,不就成了“学术机器”?人文学者本该感情更丰富,感觉更细腻,身段更柔软,趣味更广泛,视野更开阔,如今多被训练成能写论文的“学术机器”,实在可惜。
对于人文学者来说,除了悠闲与自由,还得有个人品味。说“把玩学术”不太合适,显得有点轻佻,但如果是“沉潜把玩”呢?其实,读书做学问,目的性太强,很难达到痛快淋漓、出神入化的地步。这一点,学问与游戏之道相通——整天想着一举一动如何有益于国计民生,缺乏足够的好奇心、求知欲、距离感,反而做不好。按照今日“学者”的标准来衡量,传统中国读书人,全都是业余性质——可这种“爱美的”读书人,自有可爱之处。
这里所说的“爱美的”,乃英文Amateur的音译,意为“业余的”。1921年4月,戏剧家陈大悲在北京的《晨报》上连载论文《爱美的戏剧》,参考美国小剧场的经验,提倡与职业化、商业化演出相对立的“爱美剧”。我关注“爱美的”这个词,就因为它与传统中国的博雅传统不无相通处。比如,喜欢艺术,但不将其作为职业,更不想拿它混饭吃。有文化,有境界,有灵气,即便技巧上不够娴熟,也可取——起码避免了专业院校学生容易养成的“匠气”。
过度的专业化,导致许多伪学者“身在曹营心在汉”,整天“为赋新词强说愁”,制造无数只在填表时才有用的文化垃圾。如此“生产强迫症”,以及“创新迫害狂”,对人对己,都是一种戕害。某种意义上,我欣赏“爱美的”人文学者,就因其完全沉湎其中,更有可能兼及思想性、趣味性与批判性。
(初刊《光明日报》2009年8月20日,《新华文摘》2009年21期转载)
附记:读王国维《二牖轩随录》之“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则(见赵利栋辑校《王国维学术随笔》114—11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方知此类“雅趣”古已有之:“《论语》:‘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以五六为三十人,六七为四十二人,合之得七十二人。此齐俳优石动筒戏语,见《太平广记》所引隋侯白《启颜录》。然皇侃《义疏》所载一说,已作是解,其言曰:‘冠者五六,五六三十人也。童子六七,六七四十二人也。四十二人就三十,合为七十二人也。孔门升堂七十二人也。’乃知优人诙谐,亦有所本。又按《太平御览·礼仪部》引《汉旧仪》曰:‘礼后稷于东南,常以八月祭,舞者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三十人,童子六七四十二人,为民祈农报功。’则汉人已为此解,当为皇侃所引或说所自出。”就像黄宗羲说的:“然流传既久,即其不足信者,亦为古迹矣。”(《匡庐游录》)以此眼光,看待此类文人逸事,方觉有趣。
[1]此乃2009年7月11日在国家图书馆的演讲稿,7月29日修订于香港中文大学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