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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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于气候变化的四大争议[1]

近年来,由气候变暖引发的全球性恐慌有不断加剧和蔓延之势,在部分研究成果的渲染下,这一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已然成为人类文明得以长远流传的重大障碍。为将环境要素对人类发展的束缚控制在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范围内,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政府和有识之士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行动,并最终将集体智慧高度凝结在“低碳经济”这一崭新的人类发展模式上,掀起了新一轮的低碳革命。

然而,就在低碳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热点议题、备受部分发达国家和研究机构热切追捧时,亦有学者针锋相对地指出,低碳经济的政治意图和宣传效应远远大过其切实践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呼吁人们在全球变暖的恐慌下进行冷静审视和理性思考,避免因反应过激而偏离现阶段可实现的、成本有效的最优发展路径;在国际行动方面,主要发达国家在应对全球变暖问题上的态度和措施上也出现了显著的国别差异性。考虑到气候问题的全球性公共物品性质,应对气候变暖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作出协同响应,在理论争议和行动分歧客观存在的形势下,确保政策路径演化的程序合理性和科学性,形成对气候变化及其机制的科学认知事关重大,因此,我们有必要辨识发展低碳经济分歧的根源所在,从而消除发展低碳经济认识上的偏差。

具体地说,如果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全球变暖说”是否已有定论,全球变暖的始作俑者是人类还是自然,人类对全球变暖是减缓还是适应,以及面对跨期选择是积极还是消极这四个问题,将为创设科学的、全面的全球变暖应对机制,并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坚实保障。到目前为止,由于不确定性问题的客观存在,理论界在这些问题上尚未形成一致结论,而本章则寄望于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对低碳经济中的争议作出理性分析,以实现深化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从而为政府制定气候变化问题的应对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一、“全球变暖说”是否已有定论:确定还是不确定

英国政府在2003年发表的题为“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中指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2]

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全球变暖,现在的问题是在科学界关于全球是否变暖还存在争议。在政策层面对全球变暖问题进行响应,势必会牵动原有的资源配置规模和结构,影响现有社会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有必要率先对全球变暖的真实性和危害性进行科学论证。换言之,我们必须首先验证“全球变暖说”的真假虚实。

哈德利气候预测和研究中心是全球变暖说的重要推行者,该中心的科学家们对历史气温数据进行了整理,揭示了全球气温在20世纪最后25年中持续上升的观测事实,并通过气候模型预估:在一段不可预测的、几乎长达十多年的暂停之后,全球变暖将于2009年左右重新开始。另一个对全球变暖说起核心推动作用的机构就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从1998年成立至今,IPCC陆续发布了四次综合评估报告以及多个专业报告,逐步得出了以下关键结论:全球平均气温不断升高是客观事实,且具有不断恶化的趋势,其负面影响将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了重新评估气候变化对英国的影响,以便政府明确对气候变暖的态度和制定应对策略,斯特恩(Stern,2007)在综合了IPCC、哈德利中心和迈因斯豪森(Meinshausen,2006)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全球变暖说。

尽管IPCC及很多研究机构言之凿凿,却依旧无法阻挡其他科学家对全球变暖说的科学解释力的诸多质疑(Singer,1999;Singer,2003;Singer & Anderson et al,2008)。国际上一批持不同意见的学者于2007年4月组建了非政府间国际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Nongovernmental 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NIPCC),并于2008年4月有针对性地发表了《决策者摘要》,2009年6月出版了长达868页的《气候变化反思》(Climate Change Reconsidered)。NIPCC的基本观点是:自然因素而不是人类活动主导了气候变化,继而“气候门”“冰川门”“亚马逊雨林门”纷至沓来,一时间IPCC的观点和威信受到了极大的挑战。[3]此外,支持全球变暖说的学者们用以服众的论证方式和方法也接连受到挑战。最先受到批评的便是研究机构所采用的气候模型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在哈德利中心有关全球气温持续上升的结论中,接近十多年的暂停成为该模型预测信度和效度的最大败笔,而哈德利中心也在承认并未充分考虑到自然温度的易变性后,对其观点进行了修正;其次,全球平均气温的计算方法及其观测数据的可靠性也成为全球变暖说的弊病之一,Brohan、Harris和我国学者任国玉、王绍武通过对温度推断数据资料的局限性、气象观测站点分布特征、城市热岛效应以及温度插值方法精确度等方面的研究,补充了国际社会对气候变暖幅度不确定性的认识。

后来,斯特恩在《地球安全愿景》一书中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不确定性进行了分析:人类活动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不能被地球完全吸收而在空气中积累,其浓度的不断增加使得能量在空气中集聚导致气候变暖,气候变暖使得气候和环境发生变化,最后又影响到人类活动。气候变化问题可以简单地用这一关系链条来表示,但其中的每一环节又包含了大量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第一,尽管温室气体排放与产出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对于不同国家以及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一关系并不是唯一的,因为自然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工业效率和技术水平都会影响排放与产出的关系。第二,温室气体在空气中积累的速度一方面取决于排放量,另一方面取决于地球各要素的吸收能力,例如海洋对温室气体吸收能力的预期在降低,森林的类型和地点不同,其吸收能力也有很大差异。第三,虽然温室气体排放引发气候变暖的科学是明确无误的,但现有的科学研究只能根据温室气体浓度水平来计算气温上升的可能阈值(气候敏感度),并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计算出阈值不同部分的概率估计。第四,对于气温上升所引起的海平面变化以及气候变化对大陆的影响,现有的科学研究仍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但现有的研究还是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正在增长,而温室气体的积累导致了气候变暖。即使气候变暖的分析是不正确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还是能够使我们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在清洁技术方面取得进步,资源与环境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从而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减排行动依然是必要和有价值的。

气候变暖是确定还是不确定之争主要根源于三个方面:第一,信息的不完全。人类有气候变化方面信息的历史不长,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这些信息的记录都是有差异或不全面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人们对气候变化的分析。第二,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面对复杂的外部世界,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接近真理,不断完善对规律的认识。第三,主观认识的差异。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不可避免地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这种主观认识的差异既与地理位置、文化、思维模式等有关,也与利益有关,而对于后者正是经济学要重点关注的。

气候的变化是错综复杂的,我们难以把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分开。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经济规模和人口的增长,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也会不断增加。更重要的是人类对世界(包括气候)的认识,由于受信息及认知水平的限制不可能那么完善或准确,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如果气候变暖是不确定的,那么对于发展低碳经济就缺乏一种强有力的支撑了。为什么难以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行动?为什么人类在发展低碳经济上的行为不坚定?科学的不确定性为政策实施的延迟提供了一个理由。因为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涉及巨额的投资,而且还涉及生产、交换、分配及消费的转变。要打破人类社会长期以来的碳依赖需要有强大的外在推动力和内在动力,而认识的不统一将大大地削弱这种外在推动力和内在动力的形成。

二、全球变暖的始作俑者是谁:自然还是人类

从人类普遍的应对危机的态度上看,如果危机本身是个随机事件,与人类社会系统并无必然关联,那么企图通过约束自我行为、变革社会系统来规避毁灭性灾难就是远无必要的,因而,在全球变暖的恐慌氛围中,理性地解剖气候变化机制,理清社会经济系统与全球变暖的内在联系,是以低碳转轨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时必须解决的又一关键问题。

在理清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上,诺德豪斯的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诺德豪斯通过建立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Integrated Assessment Models,IAM),将生态系统纳入一般均衡模型,引入边际分析法对其进行研究,开启了经济学与气候变化议题不断融合的进程。此后,随着人类对经济领域和生态领域认识的持续更新,IAM经历了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Manne,1995;Nordhaus,1994;Nordhaus & Yang,1996;Tol,1997;Hope,2006),为IPCC和其他气候问题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IPCC得出了具有关键意义的结论,即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全球气候变暖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斯特恩(2007)也紧随其后地利用一般循环模型描述了碳排放与气候变化的关联特征,并描绘了在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的情况下,人类可能面临的灾难性后果;在气候变暖的驱动因素研判上,《斯特恩报告》重申了人类能源消费行为与二氧化碳浓度升高之间的强相关性。这一系列研究成果得到了众多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认同,并由此成为联合国等国际机构不断推进气候谈判、号召全球及时采取行动减缓气候变暖趋势的重要依据。

然而,就在全球变暖的唯一原因就是人为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的观点被大众普遍接受的情况下,一系列早有定论的科学认知被重新提及,且开始动摇这一结论的可信度。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关于“温室气体”的正确认识,实际上,温室气体中最为重要的是水蒸气,其至少造成了2/3的温室效应,二氧化碳所起的作用相形见绌。其次,许多著名气候科学家围绕气候科学中的不确定性问题,对目前哈德利中心和IPCC的气候建模提出强烈质疑,并对由此而来的关于全球变暖原因的解释强烈不满。他们指出,现有的绝大多数用于预测未来气候变化的计算机模型,没有真正理解云层和其他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云层和更高气温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将云层看成是一种加剧二氧化碳升温效应载体的做法本身是颇有争议的。与之类似的情形还包括,哈德利中心在气候建模过程中对气溶胶冷却效应以及热带对流层问题上的不确定性影响存在明显的错误估计,这也为部分科学家诟病不已。最后,在气候科学界一直存在这样一个论点,即地球气候一直以来都取决于和人类活动全然无关的自然变化,太阳活动、洋流等自然因素才是全球气温变动的主要驱动因素。

综合来讲,气候变暖是自然和人类活动影响共同形成的。赵宗慈、王绍武等尝试综合考虑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来估算未来10~20年中国的气温变化。估算表明,气温的自然变化大约在-0.1~-0.8℃,人类影响大约在0.5~2.0℃。[4]人类活动的影响可能是20世纪后期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但是仍不能忽略自然因素的影响(王绍武、葛全胜,2010)。

一些主张发展低碳经济的学者重点强调人类活动对温室气体的影响,而忽视或低估了自然变迁对温室气体的影响。如果全球变暖的始作俑者不完全是人类活动的话,那么我们有必要为应对全球变暖而发展低碳经济吗?这不仅影响我们是否发展低碳经济的决策,而且还涉及我们发展低碳经济政策的力度。确实,那些大力主张发展低碳经济的学者或机构有些过分地强调了人类活动及其二氧化碳排放对全球变暖的影响。

环境保护在全世界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为什么气候变暖及发展低碳经济会引起较大的争议?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主要在两个方面与普通的环境保护不一样。一是一般环境问题很少具有全球性,而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则以全球性为主要特征,是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低碳经济是人类面临的最大的市场失灵。因而显得更加紧迫,并且难以采取集体行动。二是一些环境保护要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是矛盾的,例如核能的应用,环境保护论者一般持激烈反对的态度,而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来说,其低排放优势十分明显。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种全球性战略,因此,对于像气候变化这样的全球问题必须通过一种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得到最终解决。但是,气候变暖的不确定性以及气候变暖是否因人类所为的争议无疑对全球性解决方案的形成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认识的不一致往往导致决策的犹豫不决。

科学家们认为,虽然恶劣天气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但是全球气温变暖才是极端天气真正的幕后黑手。2012年北京经历的60年一遇的暴雨就是全球气温变暖的恶果体现之一。得克萨斯州气象学家约翰·尼尔森·加蒙表示,人类造成的全球变暖才是最根本的原因。相比1970年,全球气温平均上升了0.5℃,主要就是由于温室气体大量向大气中排放。就是这点上升的温度,导致了一些极端的热浪天气、干旱灾害和其他一些极端天气的发生。此外,现在降雨量也非常少,又为“热烈”的天气加了一把火。不断增加的大气湿度和不断上升的大气温度却让极端天气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科罗拉多州美国国家大气研究中心科学家杰拉德·米尔认为,这一切都得归功于温室气体的排放,向大气中排放多一点点的二氧化碳,就会增加一点点极端天气的发生概率,人们在原来认为极为罕见的天气,可能再也不会罕见了。这些认知和知识会增加人们的低碳意识,从而有利于人们采取低碳行动。

三、人类如何面对全球变暖:适应还是减缓

适应和减缓是减少气候变化风险的两种主要方式,两者之间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然而,在IPCC的综合报告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探讨应对全球变暖的方法时,围绕适应展开的论述十分有限,而减缓则作为主要的解决方案被热情追捧。尤其是在为减缓的紧迫性寻求依据时,IPCC采用了“哑巴农夫”假说,即随着世界不断变暖,农夫丝毫不作调整,只会死板地在同样的土地上用一成不变的方式,种植同样的作物,并最终计算出了严重的损失数字,这种影响评估方式显然是不恰当的。而在《斯特恩报告》中,适应则遭受了更加不公平的对待,其在应对全球变暖上的重要效力被“不存在适应”的假设直接抹杀。尽管IPCC与《斯特恩报告》分别从全球变暖的影响和发生率的不确定性、适应的信息成本不确定性以及适应能力会受到资金、技术、行为、政治、社会、制度和文化因素制约等方面,为系统低估适应效力做出了辩解,不过不难发现,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同样也是节能减排必须面对的。

IPCC低估了适应的好处及可能性。这种低估来源于两个假设,一是发展中国家适应能力比较差,二是对整个世界来讲适应能力受到现有技术发展的约束。这是一种静态观点。[5]其实,从发展和动态的观点来看,发展中国家的适应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会不断提高的,人类科学技术水平也是不断提高的。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也是由于忽视了人类适应能力和创造力而导致许多预测的失误。这种教训是我们发展低碳经济应该吸取的。

实际上,适应能力是人类最根本的特征,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约束的变化会自动触发大量的适应性活动,这在评估全球变暖的影响时理应受到足够重视。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一定程度的人口流动,既是人类进化性适应能力的生动体现,也可以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反应,与通过节能减排来控制全球变暖的另一种反应交相辉映。而且,从政策的成本有效性上看,适应的成本有效性显得更为优越。

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适应性效益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而配置性效益则不是。配置性效益是短期经济增长的标准,适应性效益则有利于经济体制的演化,并在演化过程中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的经济、政治、法律体制框架。这个体制框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能够适应各种条件的变化和经济体制的演化,从而带来经济的长期增长。然而适应性效益只能被观察到,却不知道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即只能通过长期观察看到过程演化的结果。[6]

为了论证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过度强调减缓而不重视适应是不可取的。减缓的成本高还是适应的成本高可能并不是主要问题,我们应该把适应与减缓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减缓与适应是一种辩证关系。是主动适应还是被动适应是我们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提出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主动适应的表现。过去的高碳经济是人类追求低成本的一种表现,是人类在工业化过程中并在当时约束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其实影响碳排放的因素有很多。发达国家公民的人均碳迹随十二个因素而变化,这表明碳迹并不是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今天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源使用量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同等收入水平时期的使用量,这表明了低碳增长的可能性。人类经济活动总是与适应生态条件变化的活动密切相关。正如经济学家所言,人类相当一部分创造潜力被用于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但是,适应行动并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造成的所有问题。[7]

从高碳经济到低碳经济有一个转型的过程。在过去的200年中,我们已经耗费了数万亿美元,用来建设复杂的能源配送系统。此标准化系统是以碳为基础的,与其相配套的还有许多外围设备。这一系统是成功的,因为它能使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发挥出最大的效用。这也是市场和竞争的结果。这是任何新兴能源短期内难以做到的,也是难以取代的。另外,人们通常不会为了某种新事物去主动改变现状,除非受到某些外界力量的推动,如法规、危机、制度变迁等。[8]减缓和适应同样重要,减缓是一种配置性效益,它有利于人类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一旦我们进入低碳经济,就会产生成本效应和规模效应。

从长期来看,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全球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的近3/4来自二氧化碳,加上其他碳气体,占到90%以上的总排放量,所以对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进行二氧化碳等量测量的方法是对世界经济碳依赖一个很好的近似估计方法。我们可以通过世界经济温室效应气体的强度,即相当于每百万国际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等量二氧化碳,来反映这种依赖性。1990—2005年,除巴西之外,全球前十大排放国都降低了各自经济体的温室效应气体强度。整体而言,世界经济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强度大约降低了1/5。

从深层次看,把提高人均收入和稳妥的低碳经济制度和政策结合起来,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与发展低碳经济的矛盾。低碳经济政策可能在短期内使经济出现增长的下降,但长期是有利于增长和福利改善的。许多发达国家正在从高碳增长向低碳增长转变。据经济史料统计,大多数发达国家利用50~200年才摆脱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高碳排放的怪圈。例如,从碳排放增长到降低的拐点处(即转换点),英国用了185年,美国用了135年,日本用了近百年。研究表明,大多数国家只有人均收入达到10000—23000美元(1990年价格)时,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才出现转折点。[9]总之,有效的发展低碳经济,既要减缓,又要适应,把这两者割裂开来是不对的。在从高碳增长向低碳增长的转型过程中,强调减缓的重要性是必要的,要打破碳锁定,仅仅靠适应是不够的。

对于政府来讲,要加强适应性管理。我们应该实行“无悔措施”,也就是即使不发生气候变化,也能带来收益的投资和政策。适应性管理包括:①为不同的管理层级、区域和生产部门提供建设性的合作框架;②扩大利益相关者在解决问题和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③通过适应性立法,为相关行动者和应对新信息提供支持。在这里,适应性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低碳行动中去。以波士顿和伦敦的气候变化战略为例:在波士顿,战略的进程以研究为主导,利益相关者没有融合到进程当中,最后研究结果被认为过于专业,影响甚微。而伦敦采取了自下而上的方式,众多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其中,《伦敦全球变暖报告》公布后,利益相关者变为气候变化合作伙伴组织,继续进行适应性规划,并参与到相关活动中,效果好得多。[10]

适应性管理的关键是要加强制度创新。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气温不断升高的情况下,全球变暖是否正接近或已超过人类的适应水平。有学者认为,比起物质、生物和经济门槛,道德、文化、知识和对待风险的态度更大地限制了人类的适应能力,而后者正是发展低碳经济中所需要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应对。环境影响的扩大意味着对未来发展的更多的物质限制,以及对生态系统的管理将变得更加重要和艰巨。适应性管理要处理好自然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之间的关系。

四、面对跨期选择:积极还是消极

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跨代问题,这主要涉及两大问题,一是气候变化影响的长期性和不可逆转性表明危害及成本极可能是由后代来承担;二是控制气候变化的成本可能更多地由当代人来承担。因此衡量相应的成本与收益的时间规模不同于一般的环境问题,这使得贴现率的选择在气候变化经济学及发展低碳经济的评估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贴现率的选择还不仅仅是一个客观的科学分析问题,还体现了我们对后代福利的关注程度。

在《斯特恩报告》的损失建模中,斯特恩将贴现率设定为0.1%,并由此推算出,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减排强度不够,以后将每年付出20%的GDP的沉重代价,因此,斯特恩主张制定全面的、各种减排适应手段并用的环境规制方案,并对限额与贸易这种以数量为导向,可在短期内实现特定碳减排目标的控制机制予以了高度重视。斯特恩在应对气候变暖问题上的政策主张和建议,为《京都议定书》及其制度框架下的《欧洲排放交易计划》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调,并让国际社会见证了欧洲在节能减排上的积极态度。

在传统的经济学视阈下,气候问题是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其成本和收益核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包含了复杂的时空分配问题。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气候变暖,必须对国际责任分配和跨期选择问题考虑周全,其中跨期选择问题尤为重要。从本质上看,跨期选择体现了我们对未来损失的风险估量,如何确定贴现率的大小,将未来由于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害贴现到现在,将直接影响当前减排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减排路径等政策的制定。就现阶段而言,经济学家们在有限的知识存量下无法准确预测气候变化的损害,且出于不同的建模方法、价值观念、政治立场和文化传统,在贴现率的选取上也是各执己见,其争论在短期内难以平息(Kolstad & Toman,2005)。

在减排责任的空间分配问题上,斯特恩并未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区别对待,尽管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对减排效果意义重大,但考虑到历史发展的问题,豁免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义务,或者要求发展中国家强力减排,都会影响全球减排的进程(Nordhaus,2009)。

斯特恩小组主动征询三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和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意见,得到了高度评价和赞赏,认为报告采用低贴现率,重视代际公平,具有经济学理性。《斯特恩报告》采用的经济学分析模型一是过于简化,二是时间系列的简单外推在方法上也是危险的。这种分析没有考虑人类社会也会不断适应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从而增强抵御气候灾害的能力,在《斯特恩报告》中,最坏的不利影响延续了二百年而人类没有有效适应,这是不可思议的。

然而,自《斯特恩报告》公布以来,其政策建议所体现出来的,在国家间责任分配和跨期选择上的基本认识受到了其他经济学家的质疑和批评。诺德豪斯(2007)和Weitzman(2007)考察了《斯特恩报告》中的模型建立和参数设定,认为几乎接近于零的时间贴现率设定,根本无法满足其模型的约束条件,其主要结论过分强调了未来消费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在解决全球经济公共物品问题时必须注意的跨期效率;基于这一认识,诺德豪斯根据成本收益模型,提出了“气候政策斜坡理论”,主张最优的全球减排路径是近期缓慢减排,在中远期再逐步加大力度,最终将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700 ppm的水平,该减排战略与Olmstead和Stavins提倡的气候政策不谋而合(Olmstead & Stavins,2006);在意识到气候变暖的威胁并非十分迫切的前提下,诺德豪斯在政策工具的选取上偏向碳税这一价格型政策,并坚定地认为《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所采用的数量许可证方案避免不了动态效率欠缺问题,尽管斯特恩也赞成通过征收碳税来调控经济主体的排放行为,但两者在征收力度的主张上却有天壤之别。

如何以最有效的经济方式实现世界向低排放社会的巨大转变是经济学家一直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全球减排支出应该达到多少才能防止温室气体排放在未来造成气候的剧烈变化。如果温室气体排放对未来气候的危害能够以货币的形式量化,我们就可以用某个合理的贴现率来计算出我们当前应该在减排上的投资额,并能计算出减排投资对于未来气候所减少的危害。诺德豪斯认为,虽然我们现在就应该进行合理的减排投资,但是我们却无需为气候变化而恐慌。相比之下,斯特恩则认为,如果不在减排上提前投资未来的气候变化,后果将非常严重,减排投资应该成为全球的当务之急,各国应该立即行动起来争取在减排问题上做出突出成效。尽管两大阵营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界的领袖认为现在不应该在减排上进行投资。[11]这两派在实质上是相同的,不同点就在于他们对社会贴现率的看法不一样。诺德豪斯的社会贴现率为4%,而斯特恩的社会贴现率为0.1%。但多数经济学家还是支持积极减排的,肯尼思·阿罗的计算表明,减排政策比继续执行现有政策要好,执行减排的收益贴现值大于成本贴现值。[12]

在“索洛—斯蒂格利茨”效应条件下,跨期帕累托最优实际上起着主导作用,即通过减排路径的改变使后代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又不使当代人的生活变差。这个效应条件是霍特林法则的对等物,因为在市场均衡条件下,开采能源价值增值率与实际资本市场利率相同。[13]

从某种意义上看,斯特恩和诺德豪斯的分歧是欧洲和美国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分歧的反映。由于地理位置和环境的差异,欧洲人担心全球变暖会影响欧洲冬暖夏凉的气候,而美国地域辽阔,环境承载力强,加上传统的奢华消费的生活方式,美国人总体上不太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从总体上来看,美国学术界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远不及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手段的问题上,欧洲基本上强调管制手段和市场手段并重,而美国人更重视市场手段,在市场手段中又尤为偏向碳税。1997年,美国2500名经济学家,包括9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共同发表了一项声明,提出最有效的减缓气候变化的方法是通过基于市场的政策。

对欧美在应对气候减排上的态度和政策稍作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其差别恰好反映了“积极行动派”和“消极行动派”的理论争鸣。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气候变化危害的爆发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在政策设计上出现科学家的集体理性是很难实现的(Kolstad & Toman,2005)。尤其是在对待气候变暖问题的迫切性上,企图通过严格的经济学研判标准来确定一个贴现率,并为之采取行动,恐怕必然超越了经济学的界限,从社会伦理道德的层面来审视这一问题,也是斯特恩始终坚定地认为零贴现合理的缘由。在一些人的收益与另外一些人的代价之间进行权衡,在一代人的利益与另一代人的利益之间进行比较,是伦理学家要操心的问题。可以预计的是,“积极行动派”和“消极行动派”的博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全球气候的变化趋势将会影响这两大派别的力量。

虽然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但现有的研究还是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正在增长,而温室气体的积累导致了气候变暖。即使气候变化的科学是错误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还是能够使我们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在清洁技术方面取得进步,使资源与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减排行动依然是有价值的。

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大都是在未来发生的,因此,当代人在选择最优的减排路径时,要把未来的成本或收益折算成现值,则要设定合适的贴现率。贴现率的设定要以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基础:一是考虑到经济增长,后代人比当代人富裕的情况;二是时间贴现率,即给当代人对应的后代人的福利确立一个价值。社会贴现率ρ可以表示为:

ρ=η×g+δ

其中,g是平均消费增长率,η为社会消费边际效用的弹性,δ表示时间贴现率。g是考虑到随着经济增长,后代人较之当代人更加富裕,其平均消费量也在增长,此时,参数η表示随着消费的增加,单位消费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在降低,类似于私人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减[14],那么富裕的后代人更有能力投资于应对气候变化。现有研究对消费贴现率的设定没有很大的争议,斯特恩在研究中用1,后来上调到2[15],这与诺德豪斯、阿罗的选择基本一致。较大的争议则在于时间贴现率δ的选取,诺德豪斯以市场投资回报率为基础,在假设后代人更加富裕的同时,给后代人的福利赋予了低值,从而支持较高的贴现率,由此提出“气候政策斜坡”策略,即以较慢的速度开始减排,然后逐步加大力度。斯特恩则从伦理道德出发,强调要给后代人留下较好的环境和资源组合,分析论证了从市场利率和回报率直接得出一个评价气候变化影响的社会贴现率是完全错误的[16],从而支持较低的贴现率,提出直接且大量的减排投入策略。然而,大多数伦理学家则认为δ=0,即后代人应拥有和当代人相同的道德重视,约克、克拉克和福斯特就认为即使是斯特恩的低贴现率也未能完全考虑全球环境、物种保护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依然是以保持资本主义经济活力为主的。[17]

科学的不确定性为政策实施的延迟提供了一个理由,在气候变化的案例中,已经克服了大部分不确定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是有着2000多名研究人员汇聚在一起开展气候变化研究的国际组织,在1995年宣布“综合目前的证据表明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IPCC,1996a,p.10)。从1995年起,大量的科学机构,从生态学家到经济学家,都指出现在是应该采取措施的时候了(Economist Statement on Climate Change,1997;World Scientists Call for Action,1997;Ecologist's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1997)。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还是存在,但是主要集中在具体的科学细节,如时间和影响程度,并不是是否已经产生气候变化的问题,而主张“科学不确定性”的团体是那些可能会因气候变化政策实施而其利益会受损的集团。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气候变暖说的不确定,科学的不确定性为政策实施的延迟提供了一个理由。就像奈特所说的,市场经济的实质不是风险,而是不确定性,我们没有因此而不去发展市场经济。同样,我们不能因气候变暖的不确定性去否定发展低碳经济。气候变暖不仅仅是自然造成的,人类活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气候变暖我们既需要减缓也需要适应,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积极应对还是消极应对是人类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跨期选择问题,人类应该有能力从理性的角度发展低碳经济。

实际上,在传统能源稀缺性日益凸显、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压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缓解生态环境压力是符合人类长远利益的,而发展低碳经济恰恰有利于这一利益的实现。更为现实的事实是,在政策体系的动态演化过程中,政府必须对相关环节的不确定性问题进行充分识别,应科学、合理地审视因制度变迁而发生的利益格局变迁,促成社会偏好结构间的顺利过渡。为此,政府理应在政治响应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方面审慎对待。目前在对全球变暖问题上出现的争议,实际上作为影响政策体系协同演进路径的重要变量,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阶段性参与,为彼此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内在联系。现阶段,我国对低碳经济所给予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中央政府在政策服务层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但要确保我国能走上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道路,还必须对不确定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且对减缓与适应、积极与消极应对做出理性的思考,以便我们能在未来走得更远、更好。

[1] 本节主要内容以《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四大争议问题》一文发表在《福建论坛》,2012年第10期。

[2]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rade and Industry.Energy White Paper: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R].2003:46.

[3] 王绍武,葛全胜,王芳,等.全球气候变暖争议中的核心问题[J].地球科学进展,2010(6).

[4] 赵宗慈,王绍武.近百年气候变暖的不确定性分析[J].科技导报,2009(23).

[5] 奈杰尔·劳森.呼唤理性:全球变暖的冷思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49.

[6] 卢现祥,朱巧玲.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移植及其绩效问题[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

[7] 世界银行.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气候变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44.

[8] 〔加〕彼得·特扎基安.破解能源饥渴症[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83.

[9] 薛进军.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8.

[10] 世界银行.2010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气候变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90.

[11] 〔美〕伯顿·里克特.拨开迷雾[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62—63.

[12] Arrow K..Global Climate Change:A Challenge to Policy[J].The Economists' Voice,2007(3).

[13] 曹荣湘.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92.

[14] Arrow K..Global Climate Change:A Challenge to Policy[J].The Economists' Voice,2007(3).

[15] 〔美〕埃里克·波斯纳.气候变化的正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07.

[16] 详细分析见Nicholas Ster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J].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2008,98(2):1—37.

[17] 〔美〕理查德·约克,〔美〕布雷特·克拉克,〔美〕约翰·福斯特.海市蜃楼中的资本主义[M].∥曹荣湘.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