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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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1]

市场失灵指的是在一些特殊条件下,自由市场不产生最优福利,因此与经济学家构建的完全市场经济的抽象模型相比,是失灵的。本节试图用市场失灵的理论描述低碳经济,分析发展低碳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特殊性,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建议。

一、作为世界最大外部性的低碳经济

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提出的。马歇尔的学生、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如果出现生产者的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不一样,则存在生产的外部性。如果边际私人净产值小于边际社会净产值,则存在“外部经济”,即有正的外部性;如果边际私人净产值大于边际社会净产值,则存在“外部不经济”,即有负的外部性。外部性不仅在生产领域存在,在消费领域也存在。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暖源于跨国外部性效应的影响,此时一个国家的行为使其他国家获利或受损,且无法通过市场来进行弥补(Sandler & Hartley,2001)。气候变化问题的外部性不同于传统外部性问题,即前者是一个更大范围的外部性问题,影响到周边国家甚至全球的环境状况。关键是这种外部性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如在一国内通行“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则在国与国之间实施起来十分困难。

在工业化过程中,对化石燃料越来越多的消耗导致空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急剧增加,并造成了温室效应和气候变暖问题,与此同时,大气环境容量由充裕变得稀缺,当前人类活动所造成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实质上是对大气环境容量的消耗。由于对大气环境容量产权的界定、分配和保护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因此大气环境容量一直作为开放可获取资源(open-access resource)而存在,此时,私人对大气环境容量的消耗将难以计入私人生产或消费活动成本,从而形成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成本(外部成本),私人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成本与环境成本之和形成社会成本。如图2.1[2]所示,私人的生产或消费活动如果不考虑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环境成本(MEC),则以边际私人成本曲线(MPC)为依据,将有效率的活动量(排放量)定为Q;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则应以边际社会成本曲线(MSC)为依据,将有效率的活动量定为Q*。(Q-Q*)是超过大气环境正常承受并产生气候变化危机的私人生产或消费活动量,这部分活动量所产生的利益可以明确地界定为私有产权,而产生的环境成本将由社会共同承担。

图2.1 环境成本与私人活动量

当存在外部成本时,自由市场难以界定环境成本的归属,因此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大气环境容量有效率的使用,即温室气体有效率的排放,而温室气体排放过程又是不可逆的,随着浓度的不断增加,其造成的气候变化危害不可避免,此时,温室气体的减排行动就变得十分重要。肯尼思·阿罗认为虽然气候变化的未来成本尚不确定,但减排政策比现有政策要好,减排的收益贴现值大于成本贴现值。但值得注意的是,温室气体排放所产生的外部性与其他污染物相比还体现了几点特殊性:第一,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性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并且在影响上也是全球性的,但其中也存在不公平性,发达国家对现有的温室气体积累水平的责任更大,而气候变化却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更大。第二,温室气体一旦排放到大气中,将会存在很长时间,这种积累难以清除,其影响是长期且持续的,并且还受到流量—存量进程的支配。第三,在科学链条的大部分环节上,其影响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第四,其潜在的影响是巨大且不可逆的。[3]

新制度经济学是从外部性入手讨论产权的,而外部性实际上是成本或收益的承担问题。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不存在外部性问题。当产权不明晰导致外部性时可通过产权明晰使外部性内在化。还有一种复杂的情况,即产权无法界定或判定成本很高时,通过产权使外部性内在化就行不通了。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外部性问题具有相互性,这种相互性使产权界定非常困难,像温室气体排放就属于这类问题。若一个工厂“有权”污染,污染所引起的成本是由被污染者的存在造成的,因而污染不是它的“个人成本”;如果“无权”污染,就必须为污染付费,因而污染就是它的“个人成本”。但尚未确定“有权”或“无权”时,成本或收益就无从谈起。我们向大气的排放及其权利的界定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低碳经济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在于使外部性内在化。人们的认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制度变迁。传统经济学将消费和生产视为大好事,而对最终会导致消费和生产两种活动不可持续的环境耗损与环境质量恶化则少有考虑。经济学在计算成本时让企业或个人只考虑与自身相关的成本(私人成本),而没有考虑社会成本;只考虑经济成本,而不考虑自然成本或环境成本;只考虑当期或显现成本,而不考虑远期或潜在成本。环境问题是人类认识有限理性的结果。例如,还有人往往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把环境保护与降低成本、科技创新对立起来,而波特假说及实践表明,严格的环境规制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技术创新。但是人的认知是有限的,认知上的转变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若每个经济主体都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的好处,并付诸行动,那么人类社会的福利会大大地改善。

大气环境容量作为一种公有资源[4](common resource)具有天然的产权模糊性,因为它是以没有实体形态的大气为载体的,大气的广阔性导致了其容量资源的总量是难以确定的,而大气的流动性及边界的模糊性导致了其在形体上难以分割,对其产权进行界定的成本十分高昂。由于产权边界的模糊性,首先使得大气容量资源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任何人对容量资源的消费不能自动地排斥其他人对其进行消费。其次,任何人在使用大气容量资源时所产生的成本无需完全由自身承担,确切地说,在大气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对人类生存和健康尚未造成危害时,成本由环境的净化系统承担;如果超出了环境可承受范围,并对人类生存和健康形成危害时,成本则由受害人群共同承担。另外,对大气容量资源的消费不会产生任何机会成本,生产者对容量资源的使用并不会损失对其他资源的消费机会,因此,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生产者竞相使用大气容量资源的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负外部性。最后,任何人减少对容量资源的使用、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或者通过大气治理来增加容量资源,也由于产权的模糊性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任何对大气容量资源形成增量的行为都会对社会形成正外部性,因此,即使面临容量资源的有限性约束,使用者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增加容量资源供给还是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对于人类社会来讲,资源不足可以通过发展科技来弥补,但是对于具有全球外部性的温室效应我们还难以通过某项技术发明来解决,它必须通过转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来解决。而在几种主要温室气体中,又以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惰性最强、存量最大,因此最难治理。如果人类社会能够有效地发展低碳经济,减少碳的排放,有效地阻止气温的上升,从而避免气候变化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损失,那么就会产生最大的正外部性,反之,如果我们还是照旧发展高碳经济,那么就会产生最大的负外部性。

结合以上的分析,一方面对其消费所造成的成本无法明确地由使用者独立承担,另一方面,对大气治理所创造的新容量资源也无法明确地归属治理成本的承担者,因此,在自由市场中,大气容量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始终难以达到均衡。

如何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外部性问题?这里有多条途径可供选择:第一,征收碳税;第二,以分配到的或拍卖到的排放权交易为基础的碳交易;第三,借助管制和标准化的隐性定价,可以给包含额外成本但旨在减排的行为或技术施加持续的约束。这三条途径有不同的优势和劣势,都有可能被我们利用。科学家已经告诉我们未来大气能承受多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现在的问题是世界如何达成共识并采取相应的集体行动和合作来达到我们的目标。有些国家开始征收碳税(如欧洲一些国家),有些国家和地区开始碳排放的交易,这些都有利于把碳排放的外部性内在化。但是,人类社会采取的行动还不足以达到我们的目标。还有的采取一些环境保护的举措也可以达到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如美国的燃油效率标准也越来越严格,每加仑最低行驶里程的联邦标准近年来已经延长了几次。

在节能减排模式的探索中,政府与市场分权治理的解决思路得到了普遍认可。人们一致的结论是,气候问题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征,市场机制在应对外部性问题方面往往失灵,行政性环境管制也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效率低下,因此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政策工具由于兼顾市场与效率原则成效较显著(Montgomery,1972)。

斯蒂格利茨认为,进行社会准则的教育也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一种办法。他认为由于人们的行为是互相影响的,所以人们要时时刻刻用社会准则来要求自己。现实生活中,生态环境问题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最后要靠公众的“觉悟”来解决问题。要使公众具有环境保护觉悟,并形成某种环境管理的手段,需要另一种制度安排,这就是指非正式规则,即“意识形态”。就环境问题而言,就是环境意识、环境观念、环境道德、环境习俗、环境习惯,最后发展到环境自愿行动等。[5]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固然重要,但是这些又离不开公众的“觉悟”与参与。

二、作为公共物品的低碳经济

对于人类社会来讲,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一个解决公共物品的问题。这涉及以下四个问题:①低碳经济是一个全球性公共物品;②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最优量及特征;③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公共物品;④解决全球性公共物品问题的难点。

一般认为,全球性公共物品是一般公共物品在时空上的拓展。从空间角度讲,全球性公共物品的受益者广泛,突破了国家和区域的界限。从时间角度讲,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仅使得当代人受益,也会使未来数代人从中获益。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提供远比一国内的公共物品的提供要复杂。它的收益与代价是全球性的,政策制定则侧重于国内层次,这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妨碍了产品的有效提供。考尔和古尔文(2006)认为,国际领域的公共产品融资比国内公共产品更加复杂,需要建立系统化的操作体系。在生产结构上,则需要一种协调机制来把握全球性公共物品管理的整体结构。大气是一个公共物品,大气是“地球上人人有份的最大公地”(Demsetz,1967)。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就成为问题。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市场情况并不能反映对大气的不同消费和投资的后果。气候变化与一般的公共物品还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一是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就是一个外部性物品,除了政策影响以外,不受任何机构或者市场影响。二是气候变化还具有持久性、不确定性以及巨大的破坏性等特点,这使得气候变化还完全不同于很多通常研究的外部性物品(Stern,2007)。

全球性公共物品的影响所及不止一个国家、城镇或者家庭,而是遍及全世界。全球性公共物品与国内公共物品的不同之处在于,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经济和政治机制极其薄弱。由于很难区分和履行对环境(如大气质量)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所以不存在市场,而价格并不能体现污染物的有害影响,结果导致大量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大气污染。一种资源的某些用途(如热带雨林)能够出售,其他用途(如对流域的保护)却不能。不可出售的用途经常被忽视,因而导致使用过度。

就经济效率而言,全球性公共物品的供给需要确定一个最优量。通过林达尔均衡可知,如果各国政府愿意真实地显示自己从全球性公共物品消费中得到的边际效用以及自觉地按其所得承担公共物品的成本,那么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提供将达到最优。由于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国政府都倾向于不显示其正式的偏好,或者即使愿意采取合作的态度,对于偏好的测定也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在全球性公共物品的供给中通常会出现搭便车和囚徒困境。我们知道了提供这个公共物品的总量,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全球不同国家去分解这个总量。

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来看,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公共物品,许多国家的大量经济主体都参与到了与经济公共物品有关的活动当中。经济公共物品有渔业、污染、大部分社会风险、气候变化等。就经济公共物品而言,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并达成有效的政策协议,因为它们包含了成本和收益的衡量与平衡,而成本和收益都不容易衡量,并且二者都包含复杂的分配问题。与经济公共物品不同,另一类公共物品是焦点公共物品。涉及焦点公共物品的政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获得一致的同意,此类政策包括消除艾滋病、天花、金融危机、核灾难、核爆炸及贸易壁垒等。比较便利的方法是把经济公共物品重新确定为焦点公共物品,因为这样做就可以大大简化分析、简化政策。[6]

在解决低碳经济这个公共物品问题的过程中,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找到“适度联邦主义”的“度”,即有必要将决策定位在某个政治层面上,该层面能够使溢出效应内部化。二是威斯特伐利亚困境。根据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及其相应的国际法,未经主权国的同意,义务就不能被强加于该主权国身上。因此,对于全球性公共物品,我们必须采取完全不同于国内公共物品的解决方法(诺德豪斯),要进行国际制度创新。

对于气候变化的问题,存在着“双重公共物品”的困境:一方面,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公共领域;另一方面,全球性的节能减排行动所创造出的正外部性,又成为所有国家所共享的公共领域。减排行为本身成为公共物品,这使得各国的行动策略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对环境变化负有次要责任的国家和那些贫穷弱小的国家而言,无论其他国家如何选择行动策略,采用消极的坐享其成的策略总是有利的,这是一种智猪博弈的反映。面对这个困境,吉登斯和斯特恩等人强调伦理的规劝力量,有些小国的正面行动则更加强了他们的信心。像全球变暖这样的公共物品,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各国参与减轻气候损失行动的动机完全不同。这种不同反映出各国对于气候损失、收入水平、政治结构、环境态度以及国家规模的不同认识。比如,俄罗斯也许认为一定范围内的全球变暖会使其受益,而印度则认为会使其遭受巨大损失。

如何根据温室气体这个全球性公共物品的特点,形成有效的供给机制,这包括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

首先,解决全球性公共物品供给困境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如何使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的行为给各国带来更多的益处,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积极行动的激励不够,低碳经济发展的内生化动力不足。激励的一个方面在于行动必须是同时发生的,这样才能得到有利的结果,这就使得制度安排对于全球性减排行动的支持绝非是可有可无的,对于坐享其成的消极态度,即使公共物品的属性难以消除,也应当加强其正面的吸引力量,惩罚的手段绝非必需但也应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内容。对于温室气体减排来说,对应的可行措施是对每一单位的碳排放征税和对某一许可证制度所发放的排放限额进行交易。要把市场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结合起来。英国于2003年2月开始对进入伦敦中心城区的汽车收取每天14美元的过路费,市中心交通量锐减1/3,一些公交路线的往返次数跌了差不多一半。伦敦市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20%,粉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也大幅下降。要把环境保护与发展低碳经济结合起来。其实,环境保护与发展低碳经济有许多共同的地方。全世界各国加强环境保护可能没有问题,环境保护引起了每个国家的重视,而环境保护的许多措施也是发展低碳经济所需要的。

其次,解决低碳经济这个全球性公共物品的关键在于有关主权国家建立可信承诺,签署国际环境协议,并通过国际合作机制来发展低碳经济。国际环境合作提供的“物品”,即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进,正是一种类似于国防的纯公共物品。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只是意向协议,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环境目标与公平目标的矛盾。减少排放及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确立这个环境目标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是如何减少排放,按什么标准来减少排放,减少排放的成本如何承担等问题,这些问题又与公平的减排联系在一起。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类似于通过减排来抑制全球变暖这样的附加公共物品,实现高水平的参与十分重要。最后的试验表明,将主要的国家或集团包含进来,是走向实现完全参与目标的重要途径。[7]

最后,根据公共物品的性质,创新全球供给物品的供给机制。全球范围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和气候变化适应活动都体现了公共物品性质,斯科特·巴雷特(Scott Barrett)归纳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必须提供的五种不同的公共物品:第一,进行全球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行动,例如通过能源保护和使用效率提升,燃料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广以及对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碳捕获等;第二,对全新的能源和相关技术进行基础性研究投入,发现和总结温室气体减排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并将其推广;第三,通过植树造林、防止森林砍伐以及用铁给海洋施肥等,从大气中直接去除二氧化碳;第四,通过减少照射地球的太阳辐射量,来抵消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上升的影响;第五,在国家、区域或地方层面上为适应气候变化而提供的公共物品,如海洋防护、堤坝和大型灌溉工程等。[8]

三、发展低碳经济中的搭便车问题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搭便车的问题是无处不在的,从普通公民权利领域直到国际舞台都有它的身影。那些在降低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作为不大或毫无作为的国家,也在搭那些已经更加积极的国家的便车。[9]气候本身属于典型的全球性公共物品,于是如何提供这类物品同时阻止搭便车行为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不是免费的,有时甚至代价高昂。建立治理发展低碳经济中的搭便车行为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搭便车行为不仅损坏了减排国际合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而且还阻碍了国际社会解决气候问题的努力。

在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和气候变化适应活动中,对于公共物品的提供,无论是在全球范围的国家之间,还是在国家内部的地方政府之间,还是在同一区域内的企业或公众之间,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搭便车问题。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所采取的减排行动能有效地作用于那些容易产生私有利益的领域,而对处于公共领域的减排利益则鲜有作为,即使大家都意识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公众个体在家庭生活中的节能行为,以及地方政府针对适应气候变化提供的地区性公共物品,可以直接将行动产生的利益划归于私有领域,即基于自利原则的减排行为,但这一行动水平远未达到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减排均衡点,因为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进一步的减排行为所产生的利益都会进入归属难以界定的全球公共领域,在此情况下,无论是公众还是企业都存在搭便车的动机,从而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如图2.2所示,MC表示减排行动的边际成本曲线,D1表示为应对气候变化对减碳行动的社会需求曲线,D2表示基于自利原则的减碳行动需求曲线,MCD1D2分别交于AP1Q1)和BP2Q2)两点,A点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碳均衡点,B点则是基于自利的减碳均衡点。Q1是应对气候变化所应采取的减碳行动量,Q2是能够界定为私有利益的减碳行动量,而(Q1-Q2)则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减碳行动量。显然,对于公共领域的(Q1-Q2)部分,公众或企业无法根据自己的努力程度来分配减排利益,造成此部分是减碳行动的“供给盲区”。

图2.2 减碳行动的“供给盲区”图

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还是新古典方法,都没有解答搭便车问题,而这个问题是解释团体行为的关键。[10]最为关键的是,任何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克服搭便车问题,其基本目的在于促进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计算来行事。[11]拉坦还考察了制度供给过程中的集体行动行为。拉坦指出,当制度在团体层次上予以供给时,会遇到严重的搭便车问题,即每个人都只想其他成员去做出组织的努力或承担维持组织的成本,而自己却坐享其成。因此,这种集体行动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会严重损害制度的供给能力。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强迫成员参与;二是提供超常规的经济利益激励。

经济学家对个人利益的思考源于个人效用的思想,他们所称的“人们拥有效用函数”,只是意味着人们在评价和界定他们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并不代表他们必然是自私的或仁慈的。例如,一个人把他的全部财产义无反顾地捐助给慈善机构的人,或许只是在最大化他的私利,他与一毛不拔的守财奴没有什么两样。因为只要他们的行动和他们的目标一致,经济学家就把他们都看作是理性的。然而,确定集体利益将涉及不止一人的偏好加总,从而引发了关于个人偏好能否或者是否应该加总的许多问题。私利和集体利益相互冲突的可能性是曼瑟尔·奥尔森的经典之作《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核心主题。他对自愿组织或联盟的存在是为了推进其成员的共同利益这样一个社会学家的传统假定提出了挑战。

在传统理论看来,个人可以通过组成集团和组织实现其“共同利益”,但奥尔森认为,从个人理性和自利的前提中推演不出人们会作为增进集体利益的行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和集团的利益。”[12]在奥尔森看来,人们在集体利益这一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上,会采取以下机会主义行为: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上尽量少投入,并将自己应付的成本外化,收益内化,尽量多地消费公共物品。这种搭便车的倾向使得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都存在着较大的“外部性”。

早在1971年,奥尔森就使用了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概念来分析提高国际合作激励的问题。无论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公众,还是由企业形成的产业集团,在化解气候危机的目标上是一致的且是利益相容的,已开展减碳行动的成员则希望有更多的成员参与其中,但这一相容利益集团的规模显然是庞大的。奥尔森认为在一个大集团中,即使成员都是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且所有成员在实现了共同目标后都能获利,也不能保证各成员会共同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目标。[13]显然,企业和公众的集体行动困境是温室气体减排治理中内生交易费用产生的主要根源。

在社会公众形成的减碳集团中,任何单个成员的减碳行动都不会对整体的减碳效果产生很大影响,也不会对其他成员的减碳成本或利益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气候变化问题得以改善,各成员可以均等地获得利益,因此,公众的减碳动力是有限的。但公众却又是气候恶化的直接受害者,此时,公众的集体减碳行动需要外部力量的引导和激励才能形成。由企业组成的减碳集团,其成员的数量虽然庞大,但不同产业排放量的差异巨大,同一产业的不同企业也存在差异,因此各成员承担的减排量是不同的,例如,中科院2010年公布的42个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总量的比例,排名前五位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40.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15.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7.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6.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6%。那些占据较大减排份额的成员的行动对整体的减碳效果会产生较大影响,但这些成员却要与减排份额小的成员均等地分享利益。另外,企业较之公众其减碳动力更弱,因为企业不是自然人,它对于气候变化的受害性体验没有公众敏感和强烈。这些说明了企业减碳集团的形成首先需要大成员的加入和先行,而减排的强制命令、外部监督和激励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环境是一种公共物品,这就容易产生搭便车的现象,即不承担治理环境的成本,却享受治理环境的好处。如何使物品价格体现经济成本与社会成本的总和?这是要解决搭便车问题的一个根本问题。环境中的普遍并且容易搭便车的现象大大地增加了发展低碳经济的转换成本。全球污染产生的搭便车难以治理的根源还有一个时空问题。从空间来看,目前以酸雨、臭氧损耗和全球变暖等形式存在的全球污染,是人们主要的焦虑所在,也是无法通过产权等方法解决的搭便车问题。再从时间来看,排放及引起的污染问题有个跨际问题,有些二氧化碳是工业革命时期就开始有的,不论按人口平均减排还是按历史减排都有争议。每个企业、每个个人、每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排放对于环境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人们很难直接感受到排放对环境有什么影响,所以搭便车就不可避免。

搭便车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就国内来讲,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都存在搭便车的问题;二是就国际来讲,国与国之间也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就气候变化问题而言,国际合作的紧迫性更加明显,而经济学的理论与思想对于解决搭便车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只要大气仍被认为是免费的温室气体容纳桶,电力行业就将会继续修建那些最便宜的高排放电厂,而如果电厂因为碳排放而必须要为此支付费用,那么减排形势瞬间就会改变。为污染付费的思想是出现在早期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经典内容,科斯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

对于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垄断,也将有效地减少完全的搭便车行为,这将导致自发减排行为的产生和自主创新的激励。德国、英国、瑞典等国,已经有能力将能源的使用效率提高到原先的四倍甚至更高的水平,如果这些国家能够率先担负起人类发展的共同责任,以有激励效果的价格实施技术转让——如果是无偿的,将会催生新的搭便车行为——这有利于落后国家减排工作的实际开展,当此类廉价的技术转让不足以促进后起国家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的时候,也将会使其开始寻找与研发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持本国资源潜力的新途径。

人类社会很难达成共识和进行有效的集体行动。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还很难做到使发展低碳经济是有利的,所以纯粹用经济手段还不现实。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搭便车问题除了经济手段、规制手段外,还应该从非正式规则及意识形态方面入手。在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的搭便车行为上,意识形态至关重要。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是一种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能有效地克服搭便车,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和法院的费用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使个人搭便车或违犯规则的可能性较小,还能淡化机会主义行为。因此,任何政府都通过向意识形态教育投资来对个人意识形态资本积累进行补贴。[14]

四、发展低碳经济面临最大的市场失灵

为什么说温室气体排放及发展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面临的最大市场失灵?一是从它涉及的市场范围来讲,无论是从涉及的主体(世界各国、地区、企业、个人)来讲,还是从所涉及的空间来讲,都是最大的。二是从它所涉及的时间来讲,不仅涉及当代人,还涉及子孙后代。三是从解决低碳经济这个市场失灵来讲,它不仅涉及世界各国的协同行动,而且还涉及国内制度和国际制度。所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经济是最大的市场失灵。

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源价格低,不利于鼓励节能;管制失灵,如采用不计量供暖不能鼓励用户调节温度;缺少机构支持,机构能力薄弱;激励措施缺失或错位,如发电、售电能赢利,而节能不能赢利;消费者的偏好是购买汽车通常考虑型号、速度和外观,而不是能效;高效产品的前期成本高,低收入者负担不起;融资有障碍,交易成本高;无法获取能效产品;公共意识薄弱,信息有限等。市场失灵导致私人在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方面投资不足,这也是实现公共融资政策的基础。值得指出的是,发展低碳经济中还存在效果反弹的问题:高能效设备降低了能源支出,用户往往会增加能源消费,抵消了一部分节能成果,长期的效果反弹在10%到30%之间。这些有的表现为市场失灵,更多地表现为减排中的制度缺失。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最重要的是缺乏有保障的财产所有权以及温室效应。

低碳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第一个特点是缺乏有保障的财产所有权导致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许多市场失灵实质上是产权的失灵。在跨期帕累托最优条件下,减缓开采的同时减少投资,有可能在不降低当代人消费的前提下提高后代人的消费。化石燃料的帕累托最优减排路径是以缓慢消耗化石燃料为特征的。相比有保障的所有权,缺乏有保障的所有权意味着市场将更快地开采化石燃料。虽然由于温室效应我们应该抑制能源的开采,但缺乏有保障的产权加速了开采。不同的产权制度下化石燃料的开采速度是不一样的。决定石油开采速度以及地区变暖速度的,并非是巴罗佐或默克尔,而是像查韦斯、普京等统治者和他们的寡头企业。能源所有者对保护性的开采政策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们必须不停地担心他们本人或亲信在他们开采更多的石油之前失去权力。[15]俄罗斯经济对于石油的依赖性太大。据专家估计,按照俄罗斯目前的石油开采速度,大约17年就会把俄罗斯的石油采光,可谓竭泽而渔。美国虽然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但是美国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却按兵不动,留给子孙。到了俄罗斯石油资源枯竭时,美国便可待价而沽了。俄罗斯与美国的这种差异不仅是一种发展战略的差异,而且也是财产权制度的差异造成的。持久的有保障的财产权制度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其实高碳能源,如煤、天然气等也存在这种缺乏有保障的财产所有权效应。综观世界各国,关于能源的财产所有权制度多种多样,我们很难建立起有效的、有保障的财产所有权。应该讲,这是制度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上的局限性。从深层次看,还有一个排放权的问题,温室气体排放显然是人类历史上没有界定的最大公地。气候变暖实质上是一种“公地悲剧”。从产权及其制度入手,是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市场失灵的基础。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些举措也有局限性,如我们采用碳税会引起新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能源所有者将提高它们当前的销售,以避免今后的税务负担,气候变化因此会加快,这就是所谓的“绿色悖论”现象(Sinn,2007)。绿色悖论意味着开采能源的所有者的供给反应将遵循一条不同于普通供给者的反应的逻辑,这有着深远的意味。[16]

低碳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第二个特点是,温室气体排放显然是一种外部性,因而也是一种市场失灵。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在四个基本方面有所不同:它的外部性是长期的、全球性的,包含着重大的不确定性,具有潜在的巨大规模。[17]从这四个方面也可以看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市场失灵。温室气体也是一种经济公共物品,温室气体排放显然是一种外部性。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解决其市场失灵的难度。

从市场机制来看,工业化过程中为了提高经济效率,没有考虑碳排放量的问题,因此现行的价格机制没有考虑碳排放的成本,包括社会成本。赫尔曼·戴利认为古典经济学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生态学。斯特恩在论及生态经济学的传统时指出市场在应对气候方面完全失灵,因为市场无法获取可用的生态学信息,甚至竟敢对之视而不见。[18]大自然提供给人类存在于地壳中的原生态的、可氧化的含碳物质,能源所有者的经济决策将大自然的供给改变为市场供给,市场供给则通过价格机制寻找它的需求,通过化学作用这些供给变成二氧化碳,污染了大气。

人类将大自然的供给改变为市场供给,并将市场供给在原则上与价格挂钩。这涉及市场失灵的无效率性,市场失灵源自这样的事实,即人们和公司不必为他们的排放所造成的破坏付费,也就是说,我们现行的能源价格中人们和公司不必为他们的排放所造成的破坏付费,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温室气体排放是一种市场失灵。我们现在化石燃料价格中没有包括对环境破坏的成本,这就会给出错误的信号,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针对上述低碳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特点,我们应该采取如下对策:

(1)通过制度创新建立有保障的财产权,从源头上减少对化石燃料的开采,并公平地分配排放权。除了建立有保障的财产权以外,还要通过制度安排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没有经过政策修正的市场会扭曲我们的决策,使我们的决策偏离环境商品和服务;如果能够小心修正市场失灵,所有世代的境况都会变得更好。这一论据很重要。面对环境问题,市场机制的局限性更加明显,市场解决的主要是个人或公司在存在期间的回报,而不是解决有关整个世界重大变化的集体决策。市场能够揭示个人在短时间内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但不能揭示社会在长时间内应当做什么。[19]来自于经济利益的政治压力足够大以至于破坏了迫使污染工业进行净化的立法,这样的净化大大地增加了生产的成本。因为私人经济仅计算当前的效率和生产力,并且仅涉及特定工厂的私人利润,它并没有把今天污染造成的长期社会成本考虑在内。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并不能生产未来社会的幸福。

(2)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着市场失灵,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否定市场机制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修正、调整市场,从而有利于低碳经济的建立和运行。碳市场是我们应对全球变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大贡献者。市场经济既可以用来发展高碳经济,也可以用来发展低碳经济。对于市场的重大失灵,恰当的回应不是抛弃市场,而是通过税收、其他形式的价格修正或者管制等措施来直接调整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调整市场,如何运用市场机制来发展低碳经济。我们的任务是建立一个足以保证能源部门的市场运作、以最小的扭曲进行的框架,以便市场能够起到鼓励效率和鼓励减排的作用。在多数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消费者会迫使生产者满足其需求,而生产者为了具有竞争力也愿意这样做,政府则会从全局考虑迫使社会提高运转效率。若能源价格偏低,消费者提高能效的压力一直很小,生产者也没有动力进行能效技术方面的研发,而政府也缺乏全局性的能源考虑。设法干预市场以使“污染者付费”原则制度化,并由此确保市场运作有利于气候变化政策,而不是有害于它。[20]化石燃料的价格越高,避免消耗更多燃料并且转而使用替代能源如太阳能、核能等的内在激励就越大。

尽管发展低碳经济会面临最大的市场失灵,但低碳经济的持久机制还是要建立在市场和价格机制上。值得指出的是,用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解决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时,一是要注意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如减排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更大,碳和燃料价格的高企对穷人的冲击要大于对富人的冲击。英国2008年的平均燃料费账单比往年上升了40%,其影响对生活在穷困线以下的65岁以上者尤其严重——英国这类人大概有200万。[21]由美国国会的预算办公室估计,15%以内的电价上涨,相当于家庭收入在底部20%的家庭总花费的3.3%,也就是680美元,同时还不考虑可能伴随的减产和失业的影响;然而对于富裕家庭,这项政策对他们的影响仅占他们收入的1.7%。我们在制度安排(包括国际制度与国内制度)和政策导向中一定要把公正引入到减缓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尤其在国际制度安排中,若缺乏公正性,那么任何契约、制度都将是无效的。人类有能力解决减排问题,也有很大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现在的关键是建立在公正基础上的国内减排制度和国际减排制度的缺失。

二是要注意反思市场经济本身及存在的局限性。正如卡尔·波兰尼所说,市场经济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道德结构,它使人类社会服从于对匿名和自主交换的道德偏好,而非基于彼此熟悉的关系和体现正义的等量给予和接受的交换。市场建构能把交换关系从人类或生态群落中抽离出来。因此,交换和制造活动虽然有可能呈现出一片健康和繁荣的景象,但实事上,人类和物种群落正不断被交换往来和制造活动所破坏。[22]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但是为了发展低碳经济,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调整或改变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规则,要把减排、低碳、环保等因素通过规则、制度及政策嵌入市场的制度框架中。我们要基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重新设计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则。

[1] 本节内容以《论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市场失灵》一文发表在《当代财经》,2013年第1期。

[2] 〔美〕巴里·菲尔德,〔美〕玛莎·菲尔德.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57.

[3] 〔英〕尼古拉斯·斯特恩.地球安全愿景:治理气候变化,创造繁荣进步新时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2.

[4] 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公有资源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5] 郑亚南.自愿性环境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4.

[6] 威廉·D.诺德豪斯,周军华.京都之后的生活:全球变暖政策的另一种选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6).

[7] 〔美〕威廉·诺德豪斯.均衡问题:全球变暖的政策选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17.

[8] 曹荣湘.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0—61.

[9] 〔英〕安东尼·吉登斯.气候变化的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15.

[10] 〔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69.

[11] 同上①,第59页。

[12]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2.

[13] 同上①,第8—14页。

[14]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39—40.

[15] 曹荣湘.全球大变暖:气候经济、政治与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94.

[16] 同上①,第198页。

[17] 〔英〕尼古拉斯·斯特恩.地球安全愿景:治理气候变化,创造繁荣进步新时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4.

[18] 〔德〕魏伯乐,〔澳〕查理·哈格罗夫斯.五倍级[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265.

[19] 〔英〕尼古拉斯·斯特恩.地球安全愿景:治理气候变化,创造繁荣进步新时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09.

[20] 〔英〕安东尼·吉登斯.气候变化的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04.

[21] 同上①,第98页。

[22] 〔英〕迈克尔·S.诺思科特.气候伦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