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贵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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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创新实践

《意见》下发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通过建立一项机制、搭建三个平台、加强指导交流、强化督促考评等方式,不断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大力宣传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增强办理结果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公开效果。

(一)建立一项机制

2015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逐步建立健全了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将办理复文与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查。严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逐级审查,确保公开的办理复文符合规定、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语言规范,切实对公开的办理复文负责。为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不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求相关承办单位要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建议提案复文“发文处理签”上单列了“是否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公开形式”“公开类别”等栏目。“是否公开”要求,原则上所有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均公开,避免了公开的保守性;“不予公开的理由”要求,凡是提出不予公开的,都必须要说明理由,避免了随意性;“公开形式”要求,明确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还是其他形式公开,保障了公开得到落实;“公开类别”要求,明确是全文公开,还是摘要公开,若属于摘要公开,摘要公开内容一并作为送审内容报签,保障了公开的准确性。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确定公开、正式成文以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统一将办理结果于1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厅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公开的及时性。

(二)搭建三个平台

1.省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

2015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其中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复文3512篇。一是栏目设置科学。2015年,在“建议提案专栏”下设置了“工作情况”“办理复文”“文件、报告通报及复文解读”等子栏目,其中,“办理复文”子栏目下又分设了“全国建议提案”“省级重点建议提案”“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二是信息公开全面。在及时主动公开办理复文的同时,2016年增加了会议届次、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者、建议提案编号、标题和内容、主会办单位等信息,同时增加了检索查询功能,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更加便于查找。三是开展复文解读。2018年以来,围绕税收政策、健康扶贫、消费扶贫、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以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政策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阳市政府等近50家承办单位政府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

2.“贵州建议提案办理”微信公众号

为顺应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适应社会大众阅读习惯的变化,方便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以及社会公众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查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017年6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设了“贵州建议提案办理”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两年多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及贵州省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宣传了省领导通过召开督办会、协调会、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督办的做法;介绍了各地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和有益尝试,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有关业务知识等。同时,还建立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的链接,方便查阅2015年以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2018年1月5日《人民政协报》第2版,以《贵州省运用新媒体增强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效果 工作小改进收获大认同》标题对贵州省创新做法给予了宣传报道和充分肯定。

2018年6月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再次创新思路和方法,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了全新的栏目——“听,建议提案!”,以音频和文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讲述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业务知识等。截至2019年年底,共发布六期,分享了为什么要办理建议提案、议案见证人大工作进程、人民政协的第一份提案、省人大选任联委召开主任会议督办件第282号代表建议督办协调会、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议、碳汇交易助力生态建设精准扶贫等内容。“听,建议提案!”推出后,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黔微普法”“贵州交通”“贵州警事”等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转载。

3.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建议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交流

为推动贵州省建议提案办理从“幕后”走到“台前”,从办理结果公开到办理过程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部署透明度、建议提案办理透明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和社会公众参与度,2018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交流活动。9月13日下午,时任省人大选任联委专职副主任委员韩佐芝、省人大代表龙艳、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胡勇应邀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围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今后,还将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和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邀请主会办单位与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协提案者、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开展面对面问答访谈,通过网络在线直播,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效果、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在以上述平台为主要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广泛通过贵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政协报》、《贵州日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贵州政协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贵州统计发布”手机App等媒体和平台,进一步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办理结果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培训指导

一是加强检查指导。2015年是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第一年,为了解公开情况,指导相关承办单位有序、规范、深入推进公开工作,2015年5月20—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协提案委组成检查组,到贵阳市政府、原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7家承办单位开展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期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7家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办理工作和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2015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组织到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办公室(厅)开展巡回交流指导活动,了解各地和有关部门包含建议提案办理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内的办公室相关工作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和收集意见,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

二是开展观摩活动。为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2016年10月1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贵阳市组织开展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交流观摩活动,各市(州)政府、20余家省直部门参加。贵阳市政府、遵义市政府、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经验交流发言,并听取了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协提案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提案者的意见建议。通过组织交流观摩活动,为各承办单位搭建了沟通交流、学习借鉴的平台,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为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建议提案办理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升贵州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质效,2015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举办了6期建议提案办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理论知识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发达地区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对提升办理效果、加大公开力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到六盘水市政府、安顺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地方和部门开展专题培训。

(四)强化绩效考核

2015年以来贵州省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内容进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一是制定专项目标实施方案。按照省直目标绩效办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初均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和当年工作实际,制定当年的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专项目标实施方案,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结果公开、综合考评等方面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其中,结果公开占15分。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近年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办理复文错情登记制度、办理结果公开登记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不断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任务清、进度明、情况熟,并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指导。在认真梳理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基础上,2018年7月9日,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黔府办发电〔2018〕108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三是严格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年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均按照年初的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专项目标实施方案,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情形严格扣分,考核结果纳入省直目标绩效管理。其中,对未按要求公开办理复文的承办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意见》下发后,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办理工作动态、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等信息,有力促进了建议提案办理答复质量的提升,强化了承诺事项的如期推进,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另外,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协提案委大力支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提出建议提案时,需明确是否同意公开建议提案内容,促进了建议提案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