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贵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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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思考和打算

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015年以来贵州省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与新时代的新要求和代表提案者的新期望、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如,有的单位未建立健全涉密处理机制,只要办理复文部分内容或数据敏感,不适宜向社会公众公开,就简单地将整件办理复文确定为“不予公开”。二是公开比例不够高。2018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用好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办理结果。据统计,2019年,省教育厅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比例不到15%,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承办单位公开比例不到50%,远未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三是公开不够及时。2018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27号),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企业)网站主动公开全文。但是,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才统一公开。四是政策解读不够。2018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次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以来,每年仅有两三家承办单位开展解读,解读的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

下一步,贵州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在认真总结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探索创新实践,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其关键举措如下:

健全完善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涉密处理机制。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以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尽量作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坚持和完善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对办理复文与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查,并在办理复文中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公开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要书面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说明理由和原因。三是健全完善沟通协商机制。主会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在公开前要履行与会办单位的沟通确认程序,会办单位要在会办意见上明确标注是否公开。四是建立解读机制。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或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举措的,公开时,应视工作需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五是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后,要密切监测媒体、社会公众对公开结果的关注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有疑虑、误解甚至产生谣言的,要发布信息予以澄清;对合理化的建议,要积极吸收采纳,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权威性、综合性、及时性的特点,不断完善和丰富建议提案专栏内容,及时公开办理复文、办理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办理结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公开办理结果信息,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展示建议提案办理成效,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宣传力度。

强化时效意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在办理复文和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1] 项目组负责人:周乐职,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成员:侯刚、程世奇、方华、施萍、黄欢。执笔人:施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二级调研员。

[2] 数据来源于省人民政府网“建议提案专栏”、“贵州建议提案办理”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承办单位网站“建议提案专栏”,经统计分析后得出。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