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发展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发展和社会发展》:从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谈起

自“人猿相揖别”,人类社会的进化大约有数百万年的历史。在最初的阶段,人类以天然的树枝为“拐杖”,并以半猿半人的形态,蹒跚在水草茂盛的原野上;当“几个石头磨过”的时候,真正的人诞生了,于是,人类手持着制造的工具,在历史的荒原上,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播撒着文明的火种。操纵着生产力和知识力驱动的社会列车,人类在农业文明的田野里耕耘,在工业文明的城市里锻造,在信息文明的键盘上敲打,现在,人类又在生态文明的绿色里徜徉。在新时代的天空下,我们正努力构建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及人的物质与精神的和谐共同体,书写着整体性发展的新篇章。

人类的诞生及人类社会的进步,说明了“整个自然界,从最小的东西到最大的东西,从沙粒到太阳,从原生生物到人,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逝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不息的运动和变化中”[10]。也说明了“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中的东西,只是由于某种运动才得以存在、生活。例如,历史的运动创造了社会关系,工业的运动给我们提供了工业产品,等等”[11]。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依据当时科学所能达到的水平,按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把物质运动归结为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五种基本形式。也就是说,由于有了人及其活动,人类社会因此成为统一的物质世界中最为复杂和高级的一种物质系统,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成为永恒运动的物质世界中的一种特殊的运动形式。

列宁高度认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观点,他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做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而不是机械地结合起来因而可以把各种社会要素随便配搭起来的一种什么东西)”[12]。总之,由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3],因而人类社会及其发展变化的特殊性就体现为它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不断生成和自我更新的“有机体”。

由于整体性发展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因而,“社会发展”亦是本书的基础性范畴,本书所要讨论的关于整体性发展的一切话题都要从这一范畴中引申出来。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特别是发展哲学视阈中的“社会发展”范畴谈起。

发展,是我们这个时代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发展,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深入人心的主流理念;发展,是每时每刻都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主导性实践。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概念还是作为一种实践,发展都是颇有歧义的,需要予以具体的阐释。正如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艾德加·莫兰在其《社会学思考》中所指出的:“发展的概念是半个世纪以来的主流概念,也是联合国提出的一个概念。”“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又是经验性的概念(可以通过工业生产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的指数来衡量),还是个非常丰富的概念(它本身就意味着增长、繁荣、社会和个体的进步)。但是,人们没有看到的是,这个概念也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神话的、贫乏的。”[14]

发展,作为关于事物方向性变化的综合性概念,一定是从人们关于事物变化的感性观察中逐步概括出来的,如四季的变迁、庄稼的生长、婴孩的发育、城镇或乡村的变样,等等。当人们看到身边或眼前这些具体景物的变化时,要么形成循环论的发展观,要么形成进化论的发展观。循环论的发展观具有形而上学性,认为事物的发展在内容上只有量的变化而没有质的飞跃,在形式上是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如同四季的变化一样。如《老子》的“逝日远,远日返”、赫拉克利特的“火变金,金变水,水变土”而又“土变水、水变金、金变火”等都具有浓厚的循环论色彩。进化论的发展观把事物的变化看作类似于种子成长开花、婴儿成长为大人那样的不断生长发育和趋于完善的过程,具有较强的向上或进步的特征。近代以来,进化论的发展观逐步占了上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被赋予了增长、增强或向上、向前等含义。“所有的演变,无论是宇宙的、生命的、人及其产品的,还是社会及其形态的,都被视为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一切进化都是渐成的,它导致结构变化,使之从同质转化为异质,因此既是增长也是发展。”[15]可见,近现代以来,众多学者都把发展看作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片面到全面以及包含着渐进和质变的生成过程。

既然发展的概念是从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发展是物质世界的普遍现象。“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和消逝着”[16]“而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17]。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表现为“一个有联系的整体”[18],而事物的相互联系导致了它们的相互作用进而促成了联系着的事物的变化发展。“这些物体处于某种联系之中,这就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它们是相互作用着的,而它们的相互作用就是运动。由此可见,没有运动,物质是不可想象的。再则,既然我们面前的物质是某种既有的东西,是某种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东西,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运动也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只要认识到宇宙是一个体系,是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就不能不得出这个结论。”[19]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也是关于世界存在状况怎么样的基本观点。这两种观点构成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世界的总发展观。列宁指出:“有两种基本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20]显然,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的观点就属于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关于整个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观点,这是一种广义的或一般意义上的发展观。

除此之外,还有狭义的或人们普遍认定的发展观。这种狭义的发展观专指社会发展观,是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发展观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实际上也反映了“发展”运动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发展是指整个物质世界的演变进化,它具有世界观的意义;而狭义发展则专指社会系统的运动变化包括社会进步,这是历史哲学视角和发展哲学视角的“发展”(发展哲学主要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现当代以及未来的社会发展问题,历史哲学主要研究过去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发展或历史上的社会发展)。在国内外学术界,人们普遍是从这种狭义的角度把握和使用“发展”这一概念的,本书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