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国外科技园区的发展情况
国外科技园区发展起步较早,在园区管理模式、产业模式、融资模式上都有丰富的经验(表2.2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园区首建时间做了总结)。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园区(如美国硅谷、英国剑桥、印度班加罗尔等)的成功都有相似之处:园区科研基础雄厚、基础设施完善、政府政策开放、资本市场活跃、风险投资充分互动,等等。
表2.2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首建科技园区的时间

一 国外科技园区的发展情况
1951年,世界首个科技园区诞生于美国斯坦福,它就是全球顶尖技术的发源地和聚集地之一——硅谷的前身。受硅谷成功的影响,各国政府纷纷着手推进科技园区的建立与发展。著名的科技园区有印度班加罗尔国际科技园、韩国大德园区等,这些科技园区强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科技产业与经济的发展,其产业政策与发展模式对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
硅谷位于美国旧金山以南,北起帕拉奥托市(斯坦福大学所在地),南至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市,长48公里,宽16公里,有超过4 000家高科技企业和100余万名员工入驻。1891年,斯坦福大学在此建立,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资源、风险资本和创业精神都为新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与环境基础。1951年,校园周边地区创建了高科技园。1955年,贝尔实验室将参与研发与生产的公司迁至帕拉奥托市,该市后来成为美国电子工业的发祥地。自此,数以万计的创业型人才纷纷从美国东部和中西部涌来创业,以晶体管和硅片为主要产品的半导体产业迅速发展起来。1956年,继贝尔公司之后,IBM在圣何塞市创设了研发中心,为之后计算机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到20世纪80年代,以斯坦福研究园为中心,该地区形成了一个以研究电子工业、半导体工业为主的科学基地,高科技企业数量一度多达5 000余家,微型计算器、电子玩具、家用电脑、无线电话、激光技术、微处理机、电子表等新型电子产品和技术均在此诞生。
虽然硅谷在地理上并无明显的界限划定,也没有政府统一的组织管理,但是其自由创新精神和高科技人才密布创造了奇迹。硅谷占地面积仅为美国国土的0.05%,但申请的知识产权数量却超过全美总数的10%,有1 000余家世界著名企业将总部设在硅谷,包括惠普、英特尔、谷歌、思科等。现在硅谷的重点发展产业也不只局限在半导体、计算机、网络等电子信息领域,而是逐渐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
硅谷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硅谷毗邻斯坦福大学,强大的科研支持是其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世界顶尖学府,斯坦福大学每年为硅谷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积极促进产学研交流,培育浓厚的创业氛围。斯坦福大学同时鼓励在校教师及学生到硅谷地区工作和创业,开设创业课程,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并保留创业教师、学生的教职、学籍1—2年。这种创新文化极大地推动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其次,硅谷拥有卓越的风险投资机制。作为全球最具经营效率的投资公司之一,美国的风险公司大力推动硅谷的产业发展,政府也积极配合,同时还鼓励境外资本对新兴行业进行风险投资。高峰时期,地区年风险投资总额高达百亿美元(如图2.1所示),其中除美国境内投资外,还有约10%是来自境外的风险投资。最后,美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吸引全球的高科技人才,为硅谷提供了充分的人才储备。

图2.1 2006—2016年硅谷地区风险投资数量和额度
受美国硅谷模式巨大成功的影响,英国政府也希望依托大学建立科技园区,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1970年,被誉为“英国硅谷”的剑桥科技园成立。该园区位于伦敦北部的剑桥郡,距伦敦约75公里,占地约0.62平方公里,由剑桥大学主导开发管理(见图2.2)。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了以高等科研机构、新兴产业公司和大型跨国公司共同协作的产业化网络。该地区已经累计为英国创造多达550亿英镑的税收收入,园区GDP比重曾一度占英国总量的15.8%,年平均GNP增长率达到6.4%,约为英国全国GNP平均增长率的2倍。

图2.2 剑桥科技园发展历程
剑桥科技园的突出特点是大学主导的产学研模式,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研究开发部门和咨询类三大创新主体共同协作,相互激励启发。剑桥大学是推动该地区乃至英格兰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集群形成的原动力。该校在物理、计算机、生物等领域优势巨大,迄今为止,共有56人次获得诺贝尔奖。剑桥大学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政策,如知识产权归教职员工所有等。
剑桥科技园采用权力分散的民主管理制度,园区由剑桥大学主导,自主管理,鼓励个人发展,避免了来自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压力。园区吸引了大量创业风险投资、中介、物流等服务机构,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催生了一系列有活力、有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但由于没有政府充分参与,园区缺少宏观调控,小企业想要得到大型企业或者政府部门的帮助困难较大;同时,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流较少,不能有效地协同发展,后劲不足,小型科技企业面临被大型跨国公司并购或接管的危险。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法国于1969年开始筹建安蒂波利斯国际智慧、科学与技术园,简称安蒂波利斯科技园或尼斯科技园。该科技园位于法国东南部尼斯市以西15公里处,地处欧、亚、非三大洲之间的地中海边,占地2 300公顷。该科技园交通便利,集产品生产、科研、技术开发和教学于一体,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积累,现已成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性高科技中心,被称为欧洲的“硅谷”,与英国的剑桥科技园、德国的巴伐利亚科技园齐名。
总的来说,安蒂波利斯科技园采用的是“混合建设型”的园区模式,同时汲取了市场和政府两种力量,然而和国内多数科技园不同,该科技园的建设由民间协会发起,政府参与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扶持。科技园在创办初期规模很小,周围只有少量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尼斯大学、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巴黎矿业学院、法国石油研究院、邮电学校等)、尼斯的地方商会以及一些私营企业。1980年,园区内仅有13家企业。法国政府大力投入园区及附近地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并建立了专门的接待中心用于处理相应的土地租赁、会议准备等财务和行政方面的问题。同时,接待中心还派生出扶植科技企业创业的孵化中心,其主要功能有:为研发产品提出技术改进建议;协助企业起草商业和战略发展方案;提供金融服务平台;提供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并以优惠价格提供办公地点租赁服务。此后,法国政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并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1990年,政府每年提供1 000万法郎的专门资金以帮助企业“落户”,目前已有1 000多家企业在此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包括Dow、Digit-al、Elaiapharm、Matra、France Telecom、Rockwell、VLSI、Amadeus、ADEME、Air France研究发展及全球资料处理系统、Compaq工程中心等。该园区正在逐渐成为一个集高科技的研究开发、高等教育以及技术咨询等于一体的商业活动中心。法国政府将安蒂波利斯科技园定义为富有特色的高科技园区,对进入该园区的企业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入驻机构必须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研发部门或从事尖端产品生产的中小企业;入驻机构需建在半山腰上,且具有环保意识。
随着科技园的发展,其管理模式也在随之发生演变(见表2.3)。政府逐渐退出了科技园的日常运作,1984年成立的由企业、银行、大学和民间团体等共同组成的安蒂波利斯基金会(拥有科技园的所属权)接手了科技园的日常管理。目前,科技园采取的是独具特色的“混合集团+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即由国家层面的战略委员会和区域层面的索菲亚安蒂波利斯混合集团(SYMISA)负责监督指导,具体的运作管理则由索菲亚基金会等机构负责。该基金会致力于把科技园建设成为科研、教育、企业有机结合的科技中心,并积极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快速有效地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人才的引进。基金会的主要职能有四项:定期举办高水平的科技培训学习班;组织研讨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预测经济发展;促进科研人员与地区业界人员的合作交流;发挥国际智密区的地理优势,加强与其他科技园区的交流与合作。
表2.3 安蒂波利斯科技园的管理机构

该科技园成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第一,安蒂波利斯科技园有充足的科技资源、基础设施,园区内的通信设备、ATM平台、网络等为它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二,科技园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直接与世界同步,该园区的机场有45条定期航线,实现了“条条大路通‘索菲亚’”。第三,法国政府大力扶植科技园,为其量身订制了一系列的政策及公共研究策略,公共高等教育及研究都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引入,同时配套定制的培训计划;政府设立专业投资公司和安蒂波利斯基金会用以服务园区内的企业。第四,园区提供完善的生活服务体系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了区内员工良好的生活品质。
班加罗尔是印度卡纳塔克邦(简称卡邦)的首府,也是全球知名的软件外包基地,每年的产值高达数百亿美元,素有“科技之都”和“印度硅谷”的美誉。班加罗尔成功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政府大力扶持科技园的发展,总理Atal Behari Vajpayee甚至设立国家目标:十年之内将印度打造成为全球信息技术大国和最大的软件制造、出口国。为此,政府通过了“软件技术园区”计划,投入巨额引导资金用于建设软件技术园(每个园区的平均投资约100万美元),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通信设施的建设。1991年,印度政府兴建了高速传输数据的微波通信网络Soft Net。这一通信网络的建立解决了数据传输的问题,满足了企业的发展需要,也为班加罗尔不断吸引国外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印度政府成立了IT产业部,成为当时世界上少有的单独设立IT部门的国家之一。此后,印度政府颁布了《IT法案》,进一步促进了电商行业的发展;同时,政府还为计算机产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免税等。
除政府扶持之外,班加罗尔也有着雄厚的学术力量和充沛的人才资源。班加罗尔是印度的教育中心,有印度的“科技发电站”之称。20世纪70年代进行的教育改革使卡邦成为印度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仅在班加罗尔科技城附近地区就有10所综合性大学、70所技术学院。政府还采取了国际、企业、私人多层次并举方式培养人才,即同时依托高等院校专业培养、民办或私营机构以及软件企业自行设立培训类型的机构共同培养人才,把培养技术工人放在与培养科技型人才同样重要的位置上,通过建设技术类型的学院,培养大量具有专业操作知识的技术工人。
软件园管理中心行使全方位的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窗口服务,快速审批项目、办理出口手续;为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措施的实施提供组织层面的保障。软件园内的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软件类企业,包括集成电路、电信、系统软件和后端服务企业;另一类为资讯类服务企业,包括企业流程外包、客服中心、技术支持等(租户构成见图2.3)。园区的配套设施服务十分完善,园区内的通信设施提供光纤通信、宽带网络和卫星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保障服务,企业编程人员能随时通过卫星与国际用户进行联系,调用世界各地的信息。园区内的创业企业孵化基金为企业提供各种专业技能的培训、实施和咨询服务,包括商品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管理、实施、培训、过程开发等。

图2.3 印度班加罗尔科技园租户构成
中国台湾新竹科技园以半导体和光电产业闻名于世,园区内拥有全球排名第一的IC代工企业,光电方面也实力超群。该科技园是典型的“政府(当局)管理型”科技园,由“国家科学委员会”担任主要领导,当局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土地、产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从20世纪60年代起,台湾当局先后颁布了“奖励投资条例”“产业升级条例”“产业创新条例”等,尤其是“产业升级条例”中规定的“五年免税、投资抵减”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了科技产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台湾当局为了挣脱高精尖技术的研发困境,成立了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工研院的出现彻底解决了台湾产业发展中科研成果转化难、中小企业无力进行技术研发的问题,对台湾光电、半导体等产业的崛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资金方面,台湾当局直接参与工业生产,引入私人资本建立合资企业,以开发基金的方式引导民间资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到2008年,累计投资超过500亿元新台币。
新竹科技园的管理方式具有规划性的特征。建园初始,台湾当局统一规划了园区的空间分布,确定了发展模式,制定了阶段性发展目标,旨在大力引进岛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高科技类型产品的出口,走外向型发展的道路。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园区,新竹科技园属于高技术出口导向型工业园区,走“引进—消化—出口”型的道路。该园区的发展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促进工业升级换代、经济与科技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然而,台湾当局没有很好地融合当地模式,促进园区与当地经济的有效结合,科技园长期缺乏有效的投资途径。很多企业仅仅将生产和部分科研部门挪至新竹以求获得免税特权,实际决策和销售仍留在原址。同时,由于行政隶属的关系,科技园与市级科技园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衔接上有一些问题,致使合作受阻。
日本筑波科学城是20世纪60年代由政府建立的科学工业园区,目的是实现“技术立国”的目标。这一科学城规划人口22万,在80年代享誉全球。虽然声名最近已是每况愈下,被称为“现代科技乌托邦”,但仍不乏参考价值。
筑波科学城始建于1963年,当时日本政府面临一系列由依赖引进欧美各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发展经济的战略所引发的问题,于是积极思考战略转变,希望由“贸易立国”向“技术立国”转型。政府从政策计划制订、财政金融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开始大力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并计划兴建科学城。筑波科学城位于东京东北50公里处,占地270平方公里,包括4镇2村;中心区域为“研究与教育区”,主要建设研究与教育机构、商业服务设施和住宅;“外环郊区”规划安置私人研究设备和未来型工业,同时保留了农业用地。1974年,日本政府开始将所属9个部厅的40余个研究机构,共计6万余人迁到筑波科学城。1984年,日本政府又通过了《高技术工业及地域开发促进法》,以建设代表21世纪的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城市为目标,形成了推动远离沿岸地区的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方向发展转型的基地地区。除此之外,日本政府还专门举办了筑波世界博览会,以此扩大筑波的国际影响力,促进科学城的对外交流。
日本筑波科学城完全由政府主导,在前期为日本科技发展做出的贡献颇多,但这种发展模式存在明显的缺陷,阻碍着科技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首先,筑波科学城内以国家级研究组织机构为主,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缺乏适应的创新激励机制政策,科学城内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不高。其次,科学城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产学研合作链条,科研机构、企业、市场合作不够紧密,科研成果商业化转化程度较低、效率不高。此外,筑波科学城内的运行机制比较传统,参与主体之间的沟通效率较低,与国外先进技术的交流也较为匮乏。在全球化经济、科技水平迅猛发展的今天,筑波科学城的缺陷愈加明显,严重阻碍了自身的发展。
大德位于韩国中部的忠清南道大田附近,占地27.8平方公里。20世纪60、70年代,高科技产业在发达国家迅速发展,韩国政府仿效美国、日本,建立起了一批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科技园区。经过30余年的发展,韩国大德科技园已成为全球著名的科技园区之一,可与美国硅谷相媲美。园区内的ICT、生物医药、空间技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诞生了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64兆位芯片、黑猩猩基因组图、CDMA商业化等科技成果。科技园得到了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韩国政府为了大力发展园区建设,特别为园区制定了财税减免扶持政策——《大德研究开发特区育成特别法案》,更在1990年将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迁入园区内,成为科技园技术研究的核心组织,与附近的高等教育机构,如忠南大学、韩国科学技术院、情报通信大学、大德大学等积极合作,持续不断地供应优秀的高等科技型人才。该地区的博士和硕士资源非常丰富,博士、硕士人数超过韩国博士和硕士总数的10%。此外,韩国政府还设立了大量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科技产业。自1975年开始,韩国政府启动了包括超大集成电路在内的多个大型投资计划,投资数额超过百亿美元。除此之外,为了使科研、生产部门都能够进行信息交流、保持密切联系,大德科技园还创建了信息交流平台,并努力加强国际院校、机构的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近十年来,科技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11年,大邱科技特区、光州科技特区、釜山科技特区与大德科技园一起,形成了区域更为辽阔、领域更加宽广的集合科技园区(见图2.4)。这一组合使不同的尖端科技与商业板块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为以韩国模式为基础的全新国际化创新集群成长模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图2.4 大德科技园发展情况
二 国外科技园区的成功经验
从世界各个园区的成功发展经验来看,几个关键性因素对园区的发展壮大和产业集聚的形成至关重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教育及研发资源的配套、风险投资的发展、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基础网络的产业组织形式、完善的配套中介服务和创新创业氛围等。科技园区的成功不能只依靠其中某一个要素,要素整体的高度集聚和有效整合促使了科技园区高新产业协作创新网络的形成。图2.5概括了构成高新产业集聚模型的要素。

图2.5 高新产业集聚模型
即使是采取自然发展模式的硅谷,也没有完全脱离政府支持而独立存在。除了地方政府采取的各种鼓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以外,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中的小企业政策也推动了当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中国台湾新竹科技园区强调了当局对企业发展的协助作用;韩国政府在大德科技园中投入各项资源发展和创新科学技术;印度政府则在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关注后续人才的培训储备并大力提升计算机软件的工程能力。
高科技园区的发展都依托强大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组织,并十分重视高等院校及相关组织的设立及发展。美、法、日等多国的统计表明,九成的科技园区都是依托理工大学及其科研机构创建的,这其中最有名的当属与斯坦福大学紧邻的硅谷科技园,其中60%—70%的企业都是由该校师生创立的,新竹科技园区也与台湾“清华大学”、工研院等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组织关系密切,班加罗尔科技园更是把研发基地放在了有“科学皇冠上的瑰宝”之称的印度理工学院,韩国政府也在大德科技园特别设立韩国国家技术研究院。
由于高科技活动的特殊性,科技园区的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设立配套的金融机构尤为重要。各国都主动或被动地在科技园内设立了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或其他政府专项基金、扶持基金,利用政府基金有效引导民间闲置资金共同参与风险投资,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不同于传统工业、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技术性、高风险性的特点,风险投资改变了传统的资本—劳动力—技术—生产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将重心集中在技术所依托的智力资源上,以技术为核心聚集资金。
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是科技园区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国政府在人才培养与引进的环节上都不遗余力,以美国为例,针对高科技人才,美国政府给予其移民政策优惠,并在硅谷周边的很多大学(包括斯坦福大学)设立各种创新基金,鼓励高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在传统工业中,工业体系以独立的企业为基础,企业将生产活动、生产要素内部化,企业相互之间只存在贸易等方面的官方联系。保守的企业文化阻碍了信息在各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传播与流动,对创新型高科技产业来说并不适用。创新型高科技活动需要多个主体相互合作、共同协作,不同主体需要形成协同的网络化结构。在网络内部,企业各部门并没有完全的职能界限,企业与贸易协会、高等教育等组织的界限也被突破。虽然各企业之间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但它们之间又存在非正式的交流,共同合作创新。美国硅谷以网络状联系网为标志的新型产业体系是保持该地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围绕着网络式的产业结构,成功的科技园区都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服务中介体系,包括商业服务机构,如商业咨询、会计、法律机构、行业协会、创业咨询服务等。以硅谷为例,园区为企业提供了完善的创业服务配套机构,不仅包括咨询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还包括猎头公司、市场营销公司、租赁公司等。这些组织形成的社会协作群网络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了创新网络发展所需要的配套服务体系,加快了各主体、各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促进了区域创新。
并不是具备以上条件的园区都能够茁壮成长,科技园区所处环境的创新创业精神也十分重要。适应园区发展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定的文化氛围很难在短时间内被模仿或超越,这是某一科技园区有别于其他园区的重要特征。
虽然科技园区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共同特征,但在产业网络的形式、政府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却显示出巨大的差异。根据科技园区的管理体制、发展模式、政府支持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将其分为自然发展、政府管理、大学管理、企业管理、基金委员会管理等不同模式(如表2.4所示)。
表2.4 世界主要科技园区的发展模式

政府各部门在各区域、各环节发挥的作用不同,制定相关政策产生的效用也不尽相同。硅谷基本上是由市场推动自发形成和发展的,政府并不干涉园区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为该园区制定宏观政策和进行产品的采购。印度班加罗尔科技园的主要管理者是由各团体组成的董事会,但政府施行的软件行业优惠政策在扶持科技园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园区内企业合作的网络关系上,不同地区的表现形式也并不相同。在美国硅谷和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大型企业在区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小型企业基本上承担的是大型企业外包商的职责,为大型企业的生产、技术环节提供支持及辅助。而英国剑桥科技园的环境更加适合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大规模技术型企业的数量不多,园区内企业的网络构架形式更像是平等共生关系。
至于在创业风险投资、教育科研基础、中介配套服务等方面,各科技园区也显示出完全不同的特点,这是不同区域内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程度差异的表现,是创新产业集聚网络的鲜明特质。表2.5对典型科技园区的产业集聚发展特点和差异做了比较。
表2.5 科技园的产业集聚发展特点和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