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审美的视觉化转向
从音乐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以运用更易于接近的体裁来响应广大听众的需求,同时保持这个时代的技术和艺术的要求”[9],这句话不仅用以描述19世纪浪漫主义作曲家的心声,而且也是当代作曲家创作倾向的真实写照。
对音乐视觉化转向的必然性分析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这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结果。高科技数字媒体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来技术手段的革新和传播媒介的广泛普及,音乐创作者借助技术的发展与革新来探索新的表现手段;同时,科学技术又唤起新的艺术审美形式,两者相辅相成,为音乐视觉化提供了客观前提条件。其二,音乐家创作团队、艺术表演者、艺术制作与文化传媒机构三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日益密切,商业运作模式日臻成熟,他们以商业的市场开拓与运营模式为基础,构成新的音乐生产方式。音乐家创作的艺术作品不仅要由表演者的表演来诠释,还要取决于艺术制作与传媒机构及其团队的综合策划、执行实施、运营状况等,只有三者之间的密切合作才能实现艺术的完整表达,这为音乐视觉化奠定了现实基础。其三,这是大众审美趣味、审美倾向的主观愿望的必然反映。人们不再满足于仅仅依靠双耳静听音乐的审美方式,而是希望充分发挥身体各部分感知器官的自然属性,全方位地听,近距离地看,甚至是直接“触摸”到音乐。如英国的Picaroon团队在2014年试验成功的“有形的乐队”(tangible orchestra),它是一个光与声音互动的装置艺术,结合了电子音乐和古典音乐,在特定的三维空间里能被个体感知并产生交互作用,它是可以使人们充分接近并主动参与“创作”的可触知的有形音乐。可见,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为音乐的视觉化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商业市场。最后,由于受到西方现当代艺术思潮的影响,音乐创作者吸收了20世纪现代先锋派艺术、波普艺术、观念艺术、装置艺术、拼贴艺术、行为艺术等艺术观念,尝试不同体裁、多种元素、多媒体跨界的创作形式,寻求多元化的艺术表达方式,这些新锐的艺术思想观念无疑对音乐视觉化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因此,不论是从艺术发展的历史进程还是从艺术思想观念的变化来看,不论是从音乐创作的技术层面还是从日常音乐审美的大众化趋势来看,不论是从作曲家的主观愿望还是从今日大众的审美眼光来看,音乐的视觉化都是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音乐创作者和欣赏者都迫切需要实现的共同愿望。
面对消费社会商业文明的冲击,音乐创作者必须以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和艺术的综合的发展眼光来看待今日的音乐艺术,走出“情感论”或“形式论”的历史纷争,卸下“自律性”或“他律性”的盔甲,冲破传统僵化的固有模式,利用先进的科技媒介的有效手段,将音乐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呈现出来。
诚如上文所述,音乐的视觉化是科技与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向,是艺术表现方式多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视觉文化时代赋予音乐的新形式。那么,视觉化音乐的存在与发展在以听觉为主导的音乐实践的传统中又何以变得可能?
事实上,将视觉元素应用于音乐艺术并非仅是现当代艺术家的尝试。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早在1737年就有关于“颜色风琴”的最初构想。当时,“卡斯塔尔的‘可视风琴’或者‘可视键琴’可以让乐音和颜色对等起来:每当演奏者按动一个琴键,相应的那一种颜色就会随着管风琴的乐声,显示在一块报告牌或者幻灯上。这些颜色好像乐音一样,也是或连续或像和弦一样重叠而放映出来的”[10]。对此,阿恩海姆认为,“无论如何,在具有共同表现性质(比如冷与暖、强烈与温和,等等)的基础上,颜色和声音之间的确存在着从知觉上令人信服的对应”[11]。也就是说,人类具有艺术审美的“音”与“色”两者对应关系的知觉力与判断力,因为两者具有感知形态的相似性。由听觉引起相对应的视觉的心理活动称为“通感”或“联觉”,这种“联觉”效应为音乐的视觉化理论提供了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支持。另一项记载出自彼得·基维的《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基维认为:“自从摄影机和投影仪发明后,我们就有了视觉音乐;动画制作技术与录像技术进一步扩大了这种可能性。在20世纪,人们走过了一段相当长的实验历程,在音乐中使用一连串完全抽象的非具象图案与色彩,简直被描述为‘为眼睛而作的音乐’。”[12]此外,阿恩海姆在他的《艺术与视知觉》中也同样描述了类似的观点:“当这种新式技术与摄影技术结合起来时,不仅能够复制和操控人体运动,而且还能复制另外一些大大小小的自然物体的运动。……尤其重要的是,这种活动绘画技术还能给图画的形状增加运动性这一新的维度。这是一种最有前途的艺术手段,……运动将会大大加强‘抽象’艺术的直接表现力。”[13]他们所描述的“视觉音乐”正是动画音乐。无疑,这为抽象的音乐艺术的新形式带来了福音!
动画音乐之所以成为20世纪视觉音乐的典型代表,除了“音”与“色”的联觉反应之外,还有“乐音”与“视像”的“运动形态的相似性”原理,即“以共同的运动特征为中介,构成了音乐音响与其表现对象之间的中介环节”[14]。音乐音响的现象学属性使这一同构原理的应用与实施成为可能。具体地说,“音乐的表现主要依赖于我们所感觉到的音乐的动态特征和人的运动、步态、举止以及姿态之间的类似性”[15]。在动画音乐中,反映这两种动态特征的类似性指的就是两者运动形式中节奏样式和结构特征的一致性。也就是说,音响声态与视像动态在表现相同主题的生命情态时具有共同的动力性特征。比如音乐中呈现的紧张和舒缓的样式,这些样式所具有的动态特征与人类的运动特征具有同构关系,它们都象征着某种生命情态的律动——欢乐的、忧伤的、爱恋的、愤怒的、庄严的、诙谐的,等等。于是,在动画音乐的审美情境中,抽象的音乐便被赋予了情感的脉搏,音响声态、视像动态、生命情态三者之间具有了某种普遍的联系,这在迪士尼动画片《幻想曲2000》中可见一斑。例如,片中的第五段音乐原为圣桑的管弦乐组曲《动物狂欢节》中的终曲,作者以生动的手法描写动物们在节日中滑稽生趣的形态以及狂欢的热闹场面。音乐旋律的运动形态呈现多种样式——同音重复、级进、模进、跳进等,与此同时,画面中角色的动作变化、镜头运动及其影像的切换剪辑,始终与音乐的节奏完美地对应吻合,高度实现了视觉与听觉的谐调统一,实现了音乐与动画共同的生命情态的律动和表达。如此看来,音乐音响与物体视像之间的“运动形态的相似性”原理使动画音乐成为20世纪以来最具影响力的“视觉音乐”,此后,美国HBO出品的Classical Baby、波兰的《乐画间——古典音乐动漫》等作品再次证实了这一观点。在《古典音乐动漫》作品集中,肖邦音乐的动画影像可谓“抽象的抒情”之典范。作品中的前奏曲、玛祖卡、圆舞曲等画面没有明确的具象说明,而是有效运用了“音”与“色”的对应关系以及“运动形态的相似性”原理,以绘画艺术中色彩的明暗对比、色块的浓淡变化、光与影的交错辉映等技术手法,使色彩与图案在音符的流淌中形态万千。在这些画面中几乎找不到明确的线条或轮廓,而是由色彩、色块构成的若隐若现的抽象图案组合成画面以凸显肖邦音乐特有的浪漫、抒情、华丽、诗意的气质。
除了以上现象学意义上的“音”与“色”的联觉效应以及“运动形态的相似性”原理这两个因素之外,视觉化音乐之所以兴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视、听感觉器官的自然属性与分工相异而形成某种成分互补的事实。众所周知,由于进化,人类的听觉和视觉高度发达并成为我们认知事物的最主要的器官,听觉对应着声音(音色、音强、音高、音长),视觉对应着图像(形状、色彩、明暗、图案)。多项研究表明,从信息源的获得来看,视觉比起听觉更具灵敏性。视觉感知能在瞬间摄入眼前所观察到的全景式的图像信息,这比起听觉需按时间的次第展开才能逐渐把握特定的信息来说,更能全面具体地认知事物的特征。可以说,视觉器官是最富解释性的感觉器官,听觉并没有像视觉那样具有图像解释的强烈倾向性,但它具有比视觉更为持久的感知抽象事物的能力。因此,在音乐审美中,视觉与听觉感知方式的相互补充、共同作用能促进人们对音乐的深入理解。笔者近来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研究院人文艺术系访学期间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绘画音乐”的课堂教学案例(见图1-1)。在音乐欣赏与创作课堂上,Randall Everett Allsup教授要求一些学生面对各种不同的乐器——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圆号、钢片琴、三角铁、定音鼓等——进行即兴创作并合作完成乐队合奏表演,这种音乐表演方式也被称为“实验性奏乐”(demonstrated musicking)。与此同时,其他同学手持调色板,根据自己所听到的音乐片段在白色画纸上用不同的色彩与图案描绘出音乐的“声景”(soundscapes),这种把视觉元素加入音乐创作与审美之中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激动不已。令人惊讶的是,不论是音乐创作形式还是绘画作品风格都呈现出极具相似性的现代艺术的拼贴(collage)效果。由此看来,听觉不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唯一途径,我们还可以通过尝试手持画笔描绘音乐的声音状貌来认识并理解音乐,这并非是凝神聆听的审美方式可以实现的。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当我们面对相同的音乐材料时,视觉化的音乐形式比起纯粹的音乐音响更能令人印象深刻!
图1-1 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研究院“绘画音乐”的课堂教学情景
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视觉器官具有强烈的辨别和解释物象的倾向性,如果我们总是对可视的图像进行现实的比较、具象性的解释而形成“视觉强迫性”,就会极大地妨碍甚至破坏听觉对于辨别音乐音响的专注力,损害了主体倾听音乐的能动性、独立性和持久性。此时,音乐容易被忽略为画面的背景音响而消融在影像的更迭隐现之中,那些与音乐表达的情感本质并无直接关联的画面反而得以延留在观众的脑海挥之不去,结果适得其反。此外,还应该防止的是根据画面内容把相应的音乐段落逐一打上注解式的标签,这种解读方式只会把视觉音乐审美活动变为既费力又毫无成效的苦差事。因此,如何避免陷入动画音乐的审美误区这一问题应该由动画音乐创作团队的艺术家和音乐家们一起探讨研究,在此不做论述。